1977年夏天,我和麥克盧漢在他家附近的樹林裏散步,一群小鬆鼠跟著我們。他說:“大多數文人都把知識當作手電筒,不是用它來照亮世界,而是讓它反射回來,把自己弄得眼花繚亂。”
這是所謂“光照射”方法的一個極端例子。它比無用的、自我欺騙的光還要糟糕。這種自我欺騙的光,來自眼球外麵,而不是來自內部。內在知識經過外化以後,再反射回來,就像手電筒光線反射回眼球一樣。借助這個方法,麥克盧漢試圖改進他自己和我們大家對媒介的理解。1960年,麥克盧漢在《理解新媒介研究項目報告書》裏說:“我自始至終使用馬賽克研究方法,這種方法是讓光線穿透(through)研究的環境,它主要不是用光線去照射(on)環境。”(p.11)
但是,這不僅僅是一種研究方法。
來自眼球內部——而不是像手電筒光那樣反射回眼球也好,來自天空也好,透過窗戶穿透進來也好,最終透過電視屏幕也好,麥克盧漢都認為,媒介裏的“光透射”比普通的自然光照射在世間萬物上,要深刻得多,“光透射”要求人的參與度要大得多。因此,他認為,屋子裏的內容在光線斷斷續續的照亮之下並不是那麽有趣。相反,發出這些光線的電燈泡卻要有趣得多(“媒介即訊息”的另一種說法)。同樣,按照他的觀點,看印刷在書上的東西(除非是有插圖的手稿)和看電影一樣,都有一個固有的特點:參與度比較低。相反,看電視的參與度卻比較高。電視是與電燈泡對應的視聽媒介——光線是穿透電視屏幕,而不是像放電影那樣反射光線。結果,看電視的時候,“圖像自己投射到收視者身上”(With Carpenter,1960,p.x)——電視成了放映機,人成了屏幕。難怪電視要求人的參與度非常高。
意味深長的是,個人電腦帶有“光透射”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