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城市均應當有其獨特的視覺形態、視覺品質。
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在曾發生過“城濮之戰”的地方“支教”。那裏是一座正在興建中的小城。學校周圍矗起的樓房,據說是由各大城市依葫蘆畫瓢描來的圖樣,大約如舊時婦女的描鞋樣、花樣,描畫時內心充溢著關於“富裕”、“繁華”的想象。小城市描中等城市,中等城市描大城市,相互模仿、抄襲、複製。中小城市對大城市的模仿,尤有複雜的“心理動因”。而大城市的“示範”效應,部分地由地方官員的趣味好尚造成。
應當為眼下的“千城一麵”承擔責任的,首先是決策者而非設計者。低品味的官員造成低品味的城市。一個城市的麵貌取決於主管官員的個人知識水平、審美取向,強使一城居民接受其個人品味,這種情況,在中國曆史上,似乎從來沒有過,至少沒有如此的普遍。從來沒有過另一個時期,行政力量能如此強力地塑造一個城市。即使皇帝老子,也未必能如此。他甚至未見得能決定皇城的格局與建築形態。
城市有其生成的過程,即使不便擬之於自然史,與後者也有相似性,除非經了巨大的自然災害或兵燹,否則它會依其邏輯“自生長”。私有製下即使沒有《物權法》,也仍然會有尊重“物權”的默契與共識,對官員構成了製約。如若有某官一時興起,想將其管轄的城市“改造”成私家園林,怕也難有公帑支持的吧。
一個時期以來,城市成為了政府官員個人品味的載體。據說某城市長素有對於亭子的癖好,於是隨處可見那座城市的現代建築樓頂的“瓜皮小帽”。官員為城市打上個人印記的願望是如此強烈,曾有過將行道樹改換為自己喜愛的樹種的荒唐做法(或者也為了與前任切割)。這隻不過是權力濫用、公共資源被濫用、公共財政被濫用的並非稀有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