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以各種方式談論或不談論(不談論也正是一種“談論”)“老年”。你切不要以為,禮儀之邦、號稱“尊老”的傳統,有助於我們對“老年”的認知。事實恐怕恰恰相反,正是那傳統,使這話題敏感而膚淺、道德化了。有趣的是,正是人生的這兩端——老年與幼年,長期以來,成了我們認知中的“盲區”,使我們有關人的生命史的經驗不但膚淺而且殘缺不全。當然,對這兩個人生季節的無知,根源不同。對幼兒,多少因了輕視及誤解(如魯迅所說,將其看作縮小了的成人);對老人,則因有所不便,以至更深刻隱蔽的輕視。人們應當還記得,當十幾年前禁忌漸開,文學小心翼翼地觸到“早戀”這主題時,所引起的複雜反應;盡管早已有人指出,《紅樓夢》大觀園裏的那一群,不過是少男少女。如果說“少年與性”,使人感到的是對純潔的玷汙,那麽“老人與性”則是不折不扣的醜陋,它所冒瀆的不僅是人的道德感情,更是美感。我相信年齡歧視與人類社會流行過且仍在流行的諸種歧視(如社會地位、財產、教育程度、職業、性別、容貌以至更具體的“身高”等等的歧視)同樣古老,甚至更加普遍。
我們的社會已經在試著關注老人。所謂的“黃昏戀”曾一度被傳媒熱炒。養老、贍養一類話題也一再被談論。可以預期將來的某一天,老人的消費能力也將為市場所青睞。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已有討論“老年問題”的能力,甚至不能證明我們的討論已經進入了老年“問題”。“老年生存”也如兒童,在各種談論的場合,都被大大地簡化了。
我早就對“尊老”的傳統存著懷疑。擁有上述“傳統”的社會,有過一句極透徹的話,“壽則多辱”,是極其經驗而又智慧的。此“辱”應包括了他辱與自辱,兩者都不難找出例子。而“辱”的最極端的例子,即應有現今都市街頭越來越多的行乞老人。這景象在有關家庭倫理的詩意描述上,戳了一個補不住的窟窿。正是有關家庭倫理的詩意描述,使社會輕鬆地放棄了應為老人承擔的義務,於是老人成為供奉在“發展”祭壇上的頭一批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