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獄起於順治十八年,定讞在康熙二年秋。關於其始末,文獻多有記述。汪曰楨所纂《南潯鎮誌》(《續修四庫全書》史部地理類),就匯集了大量有關文獻,其中《費恭庵日記》記述此案尤詳。用了今人的說法,日記作者費氏接近案發“現場”,較為知情。該日記的確展現了與事件有關的人事的無窮曲折,一樁大案釀成的詳細過程。
“莊氏史獄”又作“湖州史獄”、“湖州莊氏史獄”、“湖州逆書案”、“莊氏史案”。死於此獄的有七十餘人,另有百餘人遣戍。由今人的眼光看去,此案最荒唐、最可慘可笑之處,是對搜捕對象的不加甄別,處罰的苛酷不情:不但罪及刻工、書販,且罪及購書、藏書者。據涉案的陸圻的女兒陸莘行所撰《老父雲遊始末》,“凡刻書、印書、訂書、送板者一應俱斬”(該篇收入傅以禮《莊氏史案本末》卷下,1981年3月上海古籍書店據舊抄本影印)。〔1〕《費恭庵日記》則說,案發後就縛的,“尚有來拜年親戚及鄰舍來看者”。書賈陸某“方嫁女,婦女雜集,質明禍發,悉就縛”。關於“莊氏史獄”中家屬的牽連拘押,尤其陸圻、查繼佐、範驤諸家羈押中的情狀,以陸莘行所撰文字,記述最詳。如“男子發按察使監,獄卒分給鐵鏈”,“女子發羈候所”(後均發羈候所);僅查、陸、範三姓,被逮者就有一百七十六人。
刻工、書販不論,對那些偶爾出現在現場的戚友鄰人、圍觀者,這實在是飛來橫禍,又有誰能為他們申冤昭雪?知名人士則不同。明末社局中的陸圻、查繼佐不論,即使較他們年輕的吳炎、潘檉章,都得到了相當的關注。也應當說,關於這種敏感事件,上述涉案人物,仍然是相對安全的話題。
吳炎、潘檉章作為青年才俊,雖不及陸圻、查繼佐的聲名顯赫,卻因了當時兩個最負盛名的人物的揄揚,而備受記述者的同情與惋惜。錢謙益與顧炎武雖不相能,卻不妨礙他們各以其方式鼓勵、支持兩個年輕人已然開始卻未及完成的事業,即為故明寫史。錢、顧一致認為吳、潘堪此重任。而且我注意到,無論錢還是顧,對於吳、潘,所持均非長輩對晚輩的提攜態度,而兩個年輕人對此也像是很坦然。曾以國史自任的錢謙益,將完成這一任務的希望寄托於晚輩,想必既心有不甘,又不無欣慰。而吳、潘之死的酷烈,則一定令顧炎武備受折磨,盡管他的那篇懷念吳、潘的文字,保持了一貫的節製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