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舍勒文集:世界觀與政治領袖

二、人類群體構成中的位格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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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楷模發揮作用(命運構成)之手段:楷模典型

新近為不同方麵的研究者所開創的人格主義哲學、形而上學和倫理學——除了我本人的著作,我將特別提到奧依肯(R.Eucken)、斯坦因(W.Stern)、德裏什(H.Driesch)極富價值的論著——即便在一切人類群體構成、一切人類團體生活形式之在、形成和生活中,也將重又獲得位格此在形式之至高地位和至高權利。位格主義哲學、形而上學和倫理學首先將反對孔多塞(Condorcet)所宣揚的集體主義,因為集體主義要麽將民族或者所謂“民族精神”抑或一種不具名的整體意誌,要麽將群眾奉為人類文明和文化發展的原動力,而將宗教、國家、哲學、藝術、經濟方麵的楷模與領袖隻看成是有關文化領域的代言人和代表,而不是原初地和自發地活動著的塑造者和籌劃者。最終,並非無位格的“理念”(黑格爾),並非自由地飄浮不定的“理性法則秩序”或者理性意願的法則秩序(康德和費希特),並非以一種fatalité modifiable[“可更改的命運]的形式法則展開的理智與科學的發展(孔德),並非經濟的生產關係交替(馬克思),並非隱秘的、幾乎不可捉摸的血統混雜的命運規定著人類群體之在和如此在、形成和發展,而是起主宰作用的少數楷模和領袖,他們至少為各個方麵提供了基礎,指出了主要方向。

在每一個人的靈魂中,自始至終、每時每刻都有一個位格性的愛和恨、價值之取與舍的基本方向在起主導作用,它是靈魂的基本意旨(Grundgesinnung)。不論這一位格性靈魂可能要求者,還是它可能認識者,不論其認識之活動空間,還是其作用之活動空間,簡而言之:它的可能世界從本體上看是為這一基本意旨所規定的。在每個靈魂和每個靈魂群體中,我們看到三層不可推導的中心和規律性:為所謂聯想法則規範的可能的觀念生活過程,這些過程在心理方麵與外在自然中的機械性原則是一致的;生命中心,它按照其內在的自動法則,以自動方式同時又有利於整個有機體的維持、生長和發展,“有目的地”利用、校正和操縱軀體之可能的物理—化學過程和可能的聯想過程;自由的精神和理性中心即位格,它按照自己的法則(宗教的、倫理的、邏輯的法則等),遵循其個體性的基本方式和為了其超越有限的世界此在的此在目標而利用著內在與外在的生命過程。從認識論上看,外在與內在自然之機械機製並非對在與發生事件之具有形而上本質的真實摹寫,也並非理性上必然的、與我們的思維範疇一致的架構,而隻是在技術目的規定的控製之下產生的、獲得關係世界,即內在和外在世界的精神圖像的思維模式,這一圖像所涵蓋的恰恰是我們實際的、針對單純生活價值的行為和動作之最直接的攻擊點,以及這些攻擊點之功能上的依附性。我們對內在與外在世界的控製和為控製目的而進行的預見——我們先驗地知道了這一點——隻能在它們遵循機械性的因果律的情況之下發生。因此,對於實證科學而言,合於目的而又具有充分價值的做法是,有意地避而不談:1)生命中心之此在與活動及其不可預見的命運(具體的因果關係),2)一切位格性自由力量之此在與活動,從而係統地提出問題:世界是什麽?假若這些原初事件不曾發生,即假若沒有位格的上帝,假若沒有有限的精神,沒有自發性的生命運動,世界會成為什麽?但是,如果忘記這種人為的抽象及其技術上的內涵和由於隻肯定生命價值而受製約的情況,如果認為,生命中心和位格中心可以從世界機械機製中推導出來,或者認為它們隻是機械性組合之特殊個案,那是很幼稚的。形而上學和宗教不承認技術上的目的規定,因而也不承認具有高度生物學價值的實證科學象征,人文科學便被要求如此。它們所針對者是完整的真實,而不是在生存價值意義上合於目的的一小部分真實。它們探求對“世界”,即對上帝世界的認識,而不是一個對人的行為有重大意義的“周圍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