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一種認識論的偏見泛濫成災,以至於人們不再把它當作偏見。它以為,劃定某學科或“使命”,要比確定真正能夠勝任該學科或“使命”的位格類型或具體而微地認識這位格類型來得容易。況且,該位格類型不隻是研究和完成使命,還要規定和落實使命。誰如果認為,藝術就是藝術家所體驗、表現和傳授的東西,哲學則是合格的哲學家所具有的與事物之間的相關性,而且他正是由此相關性來考察事物的;那麽,他勢必會遭到眾人的嘲笑。不過,我還是堅信,撇開這些追問的具體次序不論,至少從啟發性角度講,不考慮位格類型而確定學科的這條途徑,就其結果而言,比其他任何一種操作方法都要可靠和明確。但是我們在多大程度上就誰是真正的藝術家,誰又是真正的聖徒,比就什麽是藝術,什麽是宗教達成共識要來得容易?如果我們在這方麵果真能夠輕而易舉、確切無疑地達成共識,那麽,我們在做出諸如柏拉圖、亞裏士多德、笛卡兒等誰是“真正的哲學家”這類具體抉擇時,勢必有某種東西在引導著我們。這種東西肯定不是經驗概念,因為其共同特征的所有有效範圍和無關領域正是這裏所要探討的。這種引導著我們的東西無疑也不是該學科的任一現存觀念,因為關於該學科眾說紛紜,難以一致,隻有根據真正支配它的人的類型才能揭示其奧妙。所以,這種東西非有關整個人類對待事物的某種基本立場,首先是精神立場的理念而莫是。隻是對於我們的判斷意識和概念意識來說,這種理念還深藏不露;它主宰之下的基本立場通過位格的存在形式在我們的精神麵前飄來**去,以至於我們根本無須認清它的實證內容,單從對象一邊就完全可以弄定它的虛實。
但我們很快也會發現,這種思維方式的運用範圍極其有限,因為它主要不是根據它們自身,而是通過先行確定位格的基本立場的特性來揭示某學科或某使命的本質。也就是說,這種思維方式不是根據而是利用諸如哲學家的作品。比如說,什麽是動物學,等等。隻是對於始終自律的存在領域和價值領域來說,這種思維方式才肯定既有可能,又有意義,也有啟發價值。這些領域構成了一個絕對自適自足的王國,無須通過根據經驗能夠確定的係列對象和人的特定需要來加以定義。人的這種需要早在形成位格之基本立場並根據這一立場付諸行動之前即已存在,並希望得到滿足和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