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衛東譯
[1] 選自《舍勒全集》卷六。——編注
知識社會學和認識社會學問題,無論就數量還是分類而言,或是就它們相互之間的內在依附關係而言,迄今為止都還沒有得到足夠重視和正確對待,更不用說解決了。社會學的研究方法早就在諸如係統的藝術學和藝術史[1]等學科中站穩了腳跟;相對而言,宗教的信仰共同體(religi?se Glaubensgemeinschaften)的社會學亦還得到特洛爾奇(E.Troeltsch)、韋伯(M.Weber)、狄爾泰(W.Dilthey)及其他人的充分闡述。可是,德國的飽學之士對社會協作、社會分工、統治集團的精神品質與哲學和科學的結構,它們各自的對象、目的、方法,以及它們的學派組織和知識團體(諸如柏拉圖的學園、亞裏士多德學派,研究者和學者階層的現代機構和中世紀機構等)之間的聯係,嚴格說來僅有些零散的意見。諸如西美爾(G.Simmel)、[2]托尼斯(F.T?nnis)、[3]桑巴特(W.Sombart)、[4]狄爾泰、[5]柏格森(H.Bergson)[6]等人對以傷害肉體為代價,有關自然和心靈的定量考察,特別是機械研究的主導地位,同工業和技術的不斷增長的宰製之間的聯係做了不少有價值的論述;有關自然和心靈的定量考察和機械研究的代表人物一般在社會上身居要位,他們對自然奇跡不願做反複思考(大體類似於印度社會結構中的第一等級婆羅門教徒),也不帶著幾分驚奇去凝視自然,並運用理性思維深究自然的本質(像以奴隸經濟為社會基礎的希臘思想家和自由民那樣),而是想出於人的目的去支配和控製自然(如培根所說的,“知識就是權力”)。此外,西美爾等人就這種有關世界的量化考察同使貨物淪為“商品”的商業經濟和貨幣經濟之間的聯係也提出了諸多有識之見。桑巴特非常誇張地寫道:“現代自然研究的精神(伽利略、烏巴爾迪斯、胡根斯、牛頓)是從複式簿記和總賬結算精神當中產生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