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隻扼要說明,使文明進步之“領導精神”(學者、技術專家、經濟界領導人物)本質上與上述所有三種類型的人區別開來者是什麽。
領導精神之充分價值首先並非作為位格,即作為揭示其在曆史上的原初自我價值的位格,它之具有充分價值是由於它的行動和作為。它始終隻是將一個沿著某種方向出現的過程延續下去或者扭轉其方向;它首先服務於我們稱作價值之“進步”的東西。這類價值不同於高尚的精神價值,既非“永恒”,也不可能增長,而是其後來的價值廢棄原有的價值,例如精確科學——它與哲學相反,藝術家的技術——它與藝術相反。此外,人們很難使主導精神離開它在曆史的功業序列中所占有價值地位。
“領導精神”——在其位階中——應該要求“進步”。當“領導精神”不履行其義務的時候,或者哪怕有人出於浪漫之念想阻止它履行其義務時,便會出現反動:這就是說,在沒有出現進步的事物中要求進步;由於愛的使命、急切要求的使命和對增長的期待的使命被延誤了,可能進步的東西同時便被擱置了下來。在這裏,存在著合理的意誌主宰,而出於浪漫之念對這一主宰進行限製的“要求”則是極大的惡。這種意義上的理智和“意誌”將成為多餘,以致起主宰作用者便隻有精神、戲弄和自動機製了。
凡是“要求”某種不同於可能要求者的東西的人,便同時妨害著至高的、非意誌性價值的產生,並放棄了可能被要求的東西。不過,這隻是意趣和實用——至少就個體的要求而言。
最偉大的“懷有要求”的英雄們,即“要求者們”,怎麽不相信“自由意誌”,不相信意誌堅強者領域呢?這是因為當愛、興趣、注意力離開內容的“要求”的時候,最強烈的和其價值最高的意誌取向便僅僅是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