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倫理學的最重要的結果之一是:世界上並非隻有過一種,而是各種“倫理”。[1]人們通常認為,這都是老生常談,與對所謂的人倫“曆史相對性”的認識一樣陳舊。這種看法大謬不然。恰恰相反,所謂倫理相對主義的各種哲學思潮,比如現代實證主義者孔德、穆勒、斯賓塞等人的觀點,在對各種倫理實際狀況的認識上,才是極其錯誤的。相對主義者不過指出:不同的行為對於“人類的福祉”或“生活水平的極大提高”,或者,對於相對主義哲學家自己看作“好的”東西是否有促進作用,是依人們看問題的角度,依實際的、文明生活和文化生活的狀況而確定的。比如,在一個以軍事為主的社會之中,戰爭為獲取之源,英勇、果斷之類便是於“公益”有利的德行,而勤奮、信實這類實幹精神則在工業社會中享有優先價值;在軍事社會中劫掠被認為是輕於盜竊的微末犯罪(在古代日耳曼人的社會裏便如此),在工業社會中卻相反。但他們同時又宣稱,那些德行的基本價值沒有變化;他們隻把曆史的生活條件的差異性作為變量,那種基本價值(比如福利)便成為生活條件的要素。可是,價值和價值評價的變化並不同於這一曆史的生活現實及其變化。認為有過各種倫理的見解恰恰包含了如下斷言:除了生活現實的相對性之外,諸價值本身(撇開其不斷變換的實際事物載體不談)之間的優先法則亦是各不相同的。一種“倫理”便是諸價值之間優先法則的一種體係。一個時代和民族的具體評價作為這一體係之“倫理結構”,隻有從這些具體評價的背後才能找到這一體係,它能夠形成一種演變,這種演變與評價和行動在現存倫理占統治地位時不斷適應變幻莫測的生活現實毫不相幹!各種行為、信念、類型各異的人等是按該倫理(比如按一種指向公益的價值判斷傾向)得到評價,不僅如此,倫理本身針對一切單純的適應性(與上述情況無關)先行有了改變。所謂的倫理“相對主義者”事實上不過是他們所處時代的絕對主義者而已。他們隻不過把各種變異倫理作為向當今倫理“發展”的各個階段,然後錯誤地將當今倫理假定為過去時代的標準和目標。此時,最初的變異,即價值本身之間優先法則、評價方式的變異,在他們那裏便全然不見了。認識到並應當承認倫理價值評價的這一深刻得多的相對性的,正是倫理上的絕對主義,即認為存在著鮮明的永恒法則、在價值內部存在著一種與之相應的永恒級別的學說。倫理與那種不失效的倫理學的關係有點類似於托勒密宇宙說和哥白尼宇宙說等對天文學所尋求的理想宇宙說的關係。與此相反,在倫理學上出現了那種自在地有效的體係。但占據統治地位的倫理已決定了形成中的各種生活現實。對它們的形成過程施加影響的,是最初的評價和意願;這一意願自身的改變不可理解為由適應生活現實引起的。[2]藝術史晚近開始審視審美表現的觀念的變遷以及文體格調,它們並非如森培爾[3]所言,是單由物質和技術的變化,或由不斷變換的能力技巧決定的,而是由於“藝術意願”[4]自身之變幻決定的;倫理史同樣逐步掌握類似的變遷。舉例來說,希臘人之所以缺乏技術文明,並不是因為他們做不出或“尚不能”做出技術文明,而是因為他們沒有做技術文明的意願,在優先法則的精神中這種文明還無一席之地——他們的“倫理”是由如此優先法則構成的。這樣,我們對“倫理”的理解就是:它是時代和民族本身占支配地位的優先法則,而不是哲學上和科學對優先法則的“描述”和“係統化”——這些僅僅是把“倫理”當作一個對象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