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清末新知識界的社團與活動

一、類型分布與社會探源

字體:16+-

張玉法先生在《清季的立憲團體》一書中,對清末十年間的各種社團進行了統計並列表說明,共輯得國內各地及海外各埠的社團668個,其中1900—1904年間成立的僅37個(含日本、美國等地的華僑和留學生及流亡者的組織)。這與實際數字相差較大。據考,清末僅商會(含總會和分會)就有900餘個。[1]到1909年,各地共建成教育會723個,而上一年僅為506個,發展很快,並且仍在加速。例如江蘇1909年有教育會55個,3年後增加到115個,翻了一番。農學會到1911年至少有總會19處,分會276處。[2]僅此三項相加,已達2千有餘,大大超過張玉法先生的統計數。

1906年清廷宣布仿行憲政,使前此已相繼取得合法地位的各種社團得到根本大法的書麵保障,這無疑刺激了以紳商為主體的社團組織活動的興盛,上述商會、教育會、農會等大都組建於此後。但是,戊戌維新派的宣傳與組織活動,以及此後開明士紳的民間結黨自救傾向,也是推動新式社團大量湧現的重要動因。變法失敗後,外有保皇會對華僑的動員組織,內有正氣會、中國議會對士紳的吸引聚合,戊戌學會的精神命脈得以維係。清廷恢複新政後,士紳的結社活動由秘密走向公開,類型也由單一的政治組織發展為多樣化的功能團體。據《蘇報》、《國民日日報》、《俄事警聞》、《中外日報》、《大公報》、《警鍾日報》、《申報》、《嶺東日報》、《匯報》以及《東方雜誌》、《新世界學報》、《大陸報》、《選報》等幾十種報紙雜誌的報導,1901—1904年間,江蘇(含江寧)、浙江、廣東、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山東、直隸、河南、奉天、四川、雲南、廣西等省和上海,先後建立各種新式社團271個(不含分會)。由於上述各報大都創辦於上海,內地省份的信息不暢,因而這一統計遠非完整,但大體可以反映當時國內各地新式社團蓬勃興起的景象,並為具體分析提供必要的論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