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示範區對自然社區的改造,特別突出地反映在對接生婆形象的重新定位上。如前所述,接生婆在傳統社區中的公眾形象並非是一種醫療工具,她需要通過“洗三”等誕生儀式協調不同的社會關係,而接生過程不過是一個公眾儀式的最初組成部分而已。可是在“社區疊合”實現後,新規則首先設定,“吉祥姥姥”在接生的各個環節均不符合現代衛生行政的要求,必須把她納入到一個相當純粹的現代醫學標準尺度中予以衡量,在這個評價體係內,傳統接生婆協調人際關係的文化功能已變得無關緊要。自1928年始,北平市衛生局在衛生示範區開辦了接生婆講習所,前後共計十班,正式訓練及格者共一百五十名,後在此基礎上於1930年成立了保嬰事務所。對於已訓練完畢正式開業者,事務所仍持續嚴加監視,如每月每一接生婆必須呈交報告,所需之臍帶敷料消毒藥品等,均向事務所購買,由購買之多寡與報告單接生人數相對照,就可察知是否按規接生。[28]
又據《北平市政府衛生保嬰事務所施政輯要》,事務所“每月召集已受訓練之接生婆分別住址,來錢糧胡同本所及西城第二衛生區事務所每月聚會二次,呈交收生報告,並隨時赴各產婆家中檢查接生筐各項接生用品,特定製介紹病人健康檢查單頒給各產婆,遇有孕婦,即介紹持單赴備衛生機關施以產前健康檢查,並由所派員隨時調查,遇有私行執業之產婆,即報告衛生局取締”[29]。在保嬰事務所的辦事機構中,除所長、醫員、事務員和文牘員外,專設有八名助產士,但此八名助產士職責各有區別,特別是一位名叫張淑惠的助產士就兼有監理員的責任,其具體工作是:“每日監視接生婆接生兼晝夜外出協助接生婆難產接生,又每星期五上午召集接生婆訓話”[30]。鑒於一般市民對受過訓練的接生婆表示懷疑,保嬰事務所特擬就“受過訓練的姥姥應當守的規矩”一種刊物,置入接生筐內,以廣散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