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中國其他城市一樣,直到清末為止,北京沒有正式的市政管理機構。[32]從民國成立到1914年以前,事實上承擔北京城市管理職能的是內務部的京師警察廳。除管理城市變通、維持秩序、征收捐稅、執行人口普查、提供公共醫療之外,京師警察廳還附設有一個街道清潔隊和一個公共工程建築隊;但人口增長與商業化所帶來的城市發展,使得警察力量逐漸無法承擔全部的市政管理責任。[33]
1914年,被袁世凱新任命為內務總長的朱啟鈐倡議,建立一個有別於中央政府的市政機構,以領導北京的公共工程。[34]同年6月,在袁世凱支持下京都市政公所正式成立,朱啟鈐為首任市政督辦。該機構主要負責城市的總體規劃和基礎設施建設,下設總務處置提調一職綜理全所事務,分設文書、登記、捐務、庶務四科,設主任辦事各員,其附屬機構包括工巡捐局、測繪專科、傳染病醫院、營造局、各公園事務所、工商改進會事務所和材料廠、工程隊等。[35]市政公所開辦初期,“市政草創,設施極簡”,並不能大規模開展各項市政工程,隻是集中地進行一些重點項目作為示範和成績展示,“惟於開放舊京宮苑為公園遊覽之區,興建道路、修整城垣等,不顧當時物議,毅然為之”。[36]其中,公園開放運動的可操作性較強,進行得也比較順利。1914年,朱啟鈐創議將社稷壇改建為中央公園。為了解決建園所需的資金問題,市政公所又於1915年6月設立“中央公園管理局”。並成立公園董事會以吸納社會捐款,並利用從天安門兩側拆下的千步廊木料,最後“設園門於天安門之右,綺交脈注,綰轂四達”,並於1915年底正式向公眾開放。[37]1916年,先農壇又以同樣的方式被改建為城南公園。[38]
而同樣重要的“興建道路”工作[39],城牆的“障礙”成為市政公所要處理的棘手問題。這種情形體現在當時的市政布告裏:“海通以來,交通發展……民國肇興,五路聯絡,軌跡交馳……舊製大城之外有月牆,環月牆東西為荷包巷……擁擠阻塞,於市政交通尤多窒礙。”[40]北京市民要從鼓樓去趟前門,需繞開皇城奔西四、西單,南出宣武門,再順護城河往東至前門,路上要大半天的時間。事實上,在京都市政公所還未主事之前,皇城已經被無係統地開出了少量豁口,其中南垣的南池子、南長街豁口以及東垣的翠花胡同豁口辟於1912年;府右街豁口辟於1913年;北垣西的廠橋豁口辟於1914年[41];為開通長安街,1912年12月,長安左門、右門的石門檻被拆除,1913年東、西三座門又被改建為紅牆、黃琉璃瓦歇山頂的新式三孔券門。[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