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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北京都市計劃大綱》與其他日本占領地區都市計劃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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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與東北、華北地區其他日本占領地城市規劃的比較

明治維新以來,日本大量學習和借鑒了西方的政治、經濟、法律等製度文明,以及近現代科學技術,近代以來西方城市規劃的理論、思想以及技術也是其製度學習的內容。

日本侵略者在中國的東北、華北的占領地區的重要城市都分別進行了城市規劃和建設活動。在東北地區所進行的都市計劃早在“九一八”事變之後、全麵侵華戰爭開始以前就開始了。占領華北地區後,日軍對此的指導思想是,“都市是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而且在戰爭時期,也是重要的兵站。占領後治安一恢複,市區的複興、產業開發,以及隨著日本人激增所引起的住宅問題等,全部蜂擁而至,實有解決的必要。華北在戰爭之下所進行的都市計劃,以防衛產業道路、上下水道的建設,以及新市區的建設(日本人住宅區和工業區)為主要內容”[27]。當時日軍計劃在北京、天津(包含塘沽)、濟南、太原、石家莊、大同等華北重要城市都進行都市計劃的製訂和實施。由於戰事緊張,華北各城市的都市計劃隻是進行了有限度的實施。

當時偽華北政務委員會下設的建設總署的行政職位由中國人擔任,日本人提供所謂的技術支持,因此在一批專業人士的主持下,華北的都市計劃基本由日本人主導製訂。但計劃製訂出來後日偽政府並不可能全盤照章實施,當時華北日占領當局高層下達的指示是“最好隻實行最低需要限度的建設,同時資金由當地籌措”[28]。在抗日戰爭進入轉折時期後,當時的日軍禦用技術機構興亞院所采取的方針是,“除了北京西郊和天津之外,北京東郊、濟南、石家莊、太原、徐州的都市建設事業暫時都先延期”[29]。因此盡管東北都市計劃與華北都市計劃的製訂者和製訂程序是一樣的[30],規劃的基本思路和方案也差不多,但華北地區城市規劃的實施比東北地區要差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