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民國北京的公共衛生

第二節 知識分子的介紹和闡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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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衛生的範圍和目的

1900年,亡命日本的梁啟超在《清議報》上發表文章,談到日本“設衛生潔淨諸局,以衛民生”[15],這是中國知識分子對近代衛生含義較早也較準確的理解。較早認識到衛生含義的轉變並主動傳播者還有丁福保。在其編纂的《衛生學問答》中提出,“講求保養身體之法,稱衛生學”[16]。但通過1909年赴日考察,翻譯日本醫學書籍,他在隨後寫《丁氏醫學叢書》總序時,就已改進為:“研究增進人類之健全,以永保其生活現象者,曰衛生學。”在《實驗衛生學講本》序中他又寫道:“謀保持人體健全法及增進人體抵抗力,以戰退外來之侵襲,保全天賦之生命。小之則為個人之衛生,大之則為公眾之衛生。甚矣夫,衛生學之浩博也。”[17]

在作為輿論陣地的報刊上,也較早地開始關注和介紹衛生。1902年夏季京津暴發瘟疫時,大公報進行了跟蹤報道,同時刊載衛生的相關知識,在“附件”欄連續發表介紹衛生學的文章,如7月12日的《講衛生學當知》、14日的《再講衛生學》和19日的《續講衛生學》。[18]又如1905年,在《新民叢報》上有文章中指出:“衛生之事,為人類之至要,今文明各國,衛生之事日益發達。”[19]

近代中國的知識分子在介紹和使用“衛生”一詞的同時,還根據國家和社會的需要對其概念進行了闡發,使衛生成為強化個人與國家聯係的紐帶,其含義隨著時代的發展不斷豐富。衛生不再是一種純粹的科學知識,而是具有了多重的隱喻[20],涉及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並與國家與民族發展緊密聯係。

時人認為,衛生的範圍極廣,“凡人類所居之處,必有衛生問題發生”[21]。清末時陳垣以舉例的方式進行說明:“衛生之大別,有個人衛生及公眾衛生。衛生之學統,有學校衛生、工業衛生、監獄衛生、軍陣衛生;此外又有熱帶地衛生、警察衛生、船舶衛生、鐵道衛生,乃至小兒衛生、婦人衛生、齒之衛生、眼之衛生說等,亦繁賾極矣。”[22]到30年代時衛生的範圍進一步擴大,已包括衛生教育、清潔、食物檢查、藥品管理及檢查、傳染病管理、孕產婦及嬰兒衛生、兒童衛生、衛生試驗所、公共衛生看護、學校衛生、工廠衛生、統計、看護之家庭訪問、醫事機關、考核所屬醫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