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衛生話語的審視之下,近代女性的身體不僅存在各種不應有的束縛,還處於各種不衛生的狀態之中。要實現強國強種的目的,必須消滅女性身體不衛生的狀態,同時還要造就健康的女性國民以生產強壯的後代。在輿論的推波助瀾下,社會和政府開展了具體的工作,衛生知識為再造女性的身體以合於國家和民族的需要提供了關鍵養料。
一、改造妓女的身體
在19世紀後半葉的西方世界,性病已經在社會上呈高發之勢,當時一些醫學傳教士較早關注這個問題,並加以研究。1890年,嘉約翰(J.G.Kerr)在《博醫會報》上撰文,提到性病及其引發的一係列社會問題,他以製定法律控製性病為解決問題的方法,指出19世紀初,歐洲就已製定一係列強製措施,對妓女開業作出嚴格限定,60年代英國議會陸續製定和通過了傳染病條例,要求患病婦女開具醫學證明。[64]嘉約翰還翻譯出版了《花柳指迷》一書,可以認為是研究性病的第一本中文著作。
在近代中國城市中,女性賣**現象也普遍存在。1905年清政府成立巡警部後,京師及各省官方開始收取“妓捐”,在官廳登記注冊掛牌者為“官娼”,其餘為應取締的“私娼”,民初形成了公娼製度。官方將娼妓合法化的做法使得妓女更形泛濫,娼妓問題成為當時嚴重的社會問題之一。
民初北京的娼妓業空前繁榮。1917年在警廳登記的妓院有406家,妓女有3887人,加上最保守估計有7000人之多的暗娼,北京城的妓女數量達到上萬人,相當於每81人中便有一個妓女,或每21個婦女中便有一人當妓女,其人數與城市人口總數的比例僅次於上海,居世界第二位。[65]1924年,據燕京大學教授步濟時的統計,登記妓女的人數上升至3962人,民初以來的十年間增長了32%,增長速度竟比人口增加的還要快。[66]1929年相關的調查顯示有妓院332家,妓女人數2752人。[67]至1935年仍有2558人。[68]北京在首都南遷後百業凋零,娼妓業亦逐漸趨於衰落,但妓女人數並未大見減少,而且還“由官的娼妓轉至私的密賣”,花柳病感染的人群“由政客轉至小販,由先生轉至學生,由大人轉至走卒”。[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