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民國北京的公共衛生

第一節 女性身體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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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代中國,女性普遍存在著柔弱甚至病態的身體狀態,“觀其體魄,病夫耳,死屍耳,纏足之毒,中之終身,害及全國”[6]。“多愁多病”[7]正可以代表中國女性的身體,這樣的身體狀態在進化論和遺傳學的論述中是亟須改造的對象。因此,為了實現女性身體的形塑,首先必須將弱化女性身體的各種束縛一一解開,這也被認為是女性在各種意義上得到解放的首要前提。女性身體的解放具體表現在針對女性的足、發、胸和腰這幾個身體部位的解放行動上。

一、女性足部的解放

在近代中國,很多女性的身體還遵循傳統的約束,其足部被厚厚的裹腳布纏裹著,這種畸形的狀態成為女性身體孱弱以至病態的最突出表現,足部的解放也就成為近代女性身體解放首要和迫切的任務。

纏足是在中國特定的曆史時期中主要存在於漢族女性身體上的獨特現象,普遍認為始於南唐後主李煜時,至北宋開始流行。在宋明理學中纏足被認為是衡量女性美和道德的重要標準,因此南宋至元代期間纏足逐漸普遍,至明清時已經是漢人中上層女性的必然選擇,下層女性亦紛紛效仿。[8]纏足作為傳統社會中“男女有別”的標誌之一,弱化了女性的地位,摧殘了女性的身體。近代西方醫療傳教士進入中國後,開始運用西方的衛生話語對纏足進行批判,傳統審美觀中對纏足的肯定逐漸受到質疑。

19世紀末,維新派開始將社會的陳規陋習與國家虛弱聯係在一起。在這樣的思想指導下,纏裹變形的小腳成為中國女性虛弱身體的象征,進而拖累了國家和種族的發展,反對纏足的論述理由從損害個人身體的行為演進為戕害國家種族的禍根之一。在這類論述中,以康有為的《請禁婦女纏足折》最為著名:

且勞苦即不足道,而衛生實有所傷。血氣不流,氣息汙穢,足疾易作,上傳身體,或流傳子孫,弈世體弱。是皆國民也,羸弱流傳,何以為兵乎?試觀歐美之人,體直氣壯,為其母不裹足,傳種易強也。今當舉國征兵之世,與萬國競而留此弱種,尤可憂危矣!……而令中國二萬萬女子,世世永永嬰此刖刑;中國四萬萬人民,世世永永傳此弱種,於保民非策,於仁政大傷。[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