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首先是一個地理位置的概念,有一定的邊界,能為人們明確地感知,是人們活動的客觀環境和先決條件。空間又是一種社會和意識的產物,可被主觀劃分為不同類型,即使其外觀相似,也有可能具有完全不同的功能;空間還可以通過各種形式進行再生產,人們根據主觀的要求在某些方麵對其進行改造,或是完全替代以另外一種類型的空間。由此可見,空間不僅有單純的物質形態,還具備了社會性和曆史性。空間是權力運作的基礎,權力控製著空間中的生產和消費,並由此控製社會關係,從而產生出對抗和衝突。[1]
對空間的探討是城市研究的首要切入點,城市中存在著各種類型的空間,這些空間隨著時代和社會的發展而變化,能鮮明地體現出城市的麵貌和特征。隨著公共衛生逐漸開展和普及,近代北京的城市空間呈現出了豐富的動態,權力並由此產生。掌握著衛生話語權的知識精英、社會團體和市政機構與市民展開了博弈,出現了行為上的對抗或妥協、觀念上的矛盾或共謀。在這個過程中,傳統的城市空間不斷被改造,市民的行為和觀念也在逐漸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