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謝廷傑將“事功”的表現與“學說”扣合在一起,因此,如何突出陽明的事功成為修改《年譜》最重要的方向。陽明有三項事功的表現,分別是平南贛盜、平宸濠與平思、田二州,而全書本《年譜》對這三件事功都有大幅度的刪改。首先談平南贛盜。嘉靖本正德十二年條原記有兩則被刪除:
先生在贛,懸弓壁上,暇則就壁挽數十回,不令臂軟。少年酷好弓馬,奉命造威寧伯墳,墜馬吐血,蓋平生強力不懈若此。[46]
先生在贛,平諸寇未嚐調狼土一人。每有大征,密檄吉安各縣,發機兵若幹人往,即贏弱無損壞者,由先生能以身先且善部勒,聚散不在兵耳![47]
這兩條原是要凸顯陽明自少的性格是努力不懈以及作戰有方與身先士卒的,但為何要刪掉呢?關於前一條,陽明於弘治十二年(1499)秋,奉朝廷命督造威寧伯王越墳,在兩版本《年譜》此年記事下皆未記其墜馬一事。[48]不過陽明墜馬並非第一次,早在弘治十年也曾墜馬受傷,並有《墜馬行》詩。[49]此條被刪除的原因可能是前後文邏輯不一的問題,因為全書本記陽明少年時到北方邊境,說:
(成化二十二年)即慨然有經略四方之誌。詢諸夷種落,悉聞備禦策;逐胡兒騎射,胡人不敢犯。經月始返。[50]
既然能逐胡人騎射,怎麽又會墜馬吐血呢?因此,為求前後文的一致性或是隱諱陽明墜馬事,所以才刪掉的吧!而下一條所記,雖說符合陽明當時的情形,但反倒凸顯其他帶兵將領是依賴狼兵才能有所成的,恐也會招來當時將領的議論,刪掉是可以理解的。而在全書本此處則增加皇帝敕諭一道,說明陽明所作所為,是得到皇帝背書的。另外,對於在平南贛盜後兩廣鹽可以行於南贛的說法也有刪改,結合一起來看(括號內是原嘉靖本內容後被刪除,底線部分則是全書本增加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