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的“聖人之學”,是以“德性”為基礎的,因此才會將其工夫論重心都放在對於心中私欲的去除上。但是,一個人如何知道自己有私欲,並進而去除呢?會不會有“認欲為理”的問題?而之所以有這個問題產生,主要的原因在於陽明的“聖人之學”沒有一個衡量私欲的標準,所以才無法確實地知道私欲存在與否。相較於朱子學,由於強調萬事萬物皆有其定理,因此可以通過外在之理來確認內在所想是否是私欲,所以同樣是以“存天理去人欲”為工夫,較有下手處。陽明隨著對賞罰問題的思考,深化其工夫論的觀點,認為“本心之明”自然可以判準私欲,但是,什麽是“本心之明”?一個人如何能夠知道他是發揮“本心之明”來做事的呢?對於這個問題,陽明直到忠泰之變後,才有了具體的論述——“良知說”,來支撐他的想法,且這個論述亦有其學術脈絡。
(一)“良知說”的學術脈絡
陽明雖然已經明了靠著“本心之明”即可因應人事的變化,但是他並未明白地說出何謂“本心之明”,直到他汲取周敦頤及程顥(字伯淳,稱明道,1032—1085)的思想來論證,其“良知說”才有學理上的依據。而陽明之所以會注意到兩人的思想,主要是因為其到九華山的因緣。《年譜》記雲:
忠、泰在南都讒先生必反,惟張永持正保全之。武宗問忠等曰:“以何驗反?”對曰:“召必不至。”有詔麵見,先生即行。忠等恐語相違,複拒之蕪湖半月。不得已,入九華山,每日宴坐草庵中。[76]
在當時的政治氣氛下,陽明選擇待命於蕪湖,並重遊九華山,在草庵中靜坐。陽明此次重遊,與上次來時的心境大不相同。他在化城寺留有詩,詩中有雲:
會心人遠空遺洞,識麵僧來不記名。莫謂中丞喜忘世,前途風浪苦難行。[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