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改變佛教的迷信化,首先必須正確處理佛教與各種迷信的關係。從佛教根本觀念來說,佛教是否迷信?如果是迷信,要改變佛教的迷信化惡習,無異於改變佛教,背離原旨。如果不是迷信,那麽如何正確確立對佛法的信仰?同時,正確的佛教信仰與迷信化是什麽關係?這些問題,都是近代中國佛教的振興者們所必須回答的。
(一)對傳統佛教迷信化的反思
當開明的佛教徒麵臨社會對佛教的迷信化進行種種攻訐,特別是斥責“佛教是迷信”的時候,他們的第一個反應,就是否認“佛教是迷信”,確認“佛教是非迷信之教”,從而澄清世人對佛法的誤解。
早在清末,文廷式就對佛教迷信化進行過揭露批判。有一次,一位四川僧人跑到刑部來要求殺其頭以救世,認為天下大劫將降臨,自願依佛法“舍身救世”。文廷式指出,這位川僧的做法,實際上與佛法的“舍身救世”宗旨完全相違,因而“可謂言妖矣”。[1]晚清時期章太炎積極倡導資產階級革命的無神論思想,同時他也積極提倡佛學。他認為,佛學不僅不是有神論,而且還是真正的無神論。他強調指出:佛學之“根源所在,悉歸於一,曰依自不依他耳”,因此,“不以鬼神為奧主”。[2]這就否定了世俗把佛教看成是“以鬼神為奧主”,從而將佛教說成是迷信的做法。
近代對“佛教是迷信”的辯駁,確立“佛教非迷信”,主要表現在民國時期,尤其是20世紀20年代以後,這當然是與新文化運動時期和非宗教運動時期對佛教的迷信化進行了激烈的批評和否定有直接關係的。
圓瑛法師在1920年就發表文章,針對新文化運動時期一些人攻擊佛教是迷信,奮力為佛教而辯護。他指出,迷信與宗教信仰不能畫等號,宗教信仰當中有迷信,也有正信。“若信邪途不善之事,不知名為禍之藪,利實害之鈞,酒能亂性惹事,色能損身敗德,花草但可娛目,亦無補於身心德業,大凡信此之類,均可謂之迷信。若信詩書、宗教,於學問有進益,於道德有增長,是謂正信。”他批評世上的一些不學無術之徒,妄指信佛即是迷信,甚至連“迷”字之義都弄不清楚,自誤誤人。他說:“佛之為教也,宗旨純正,義理淵博,禁錮嚴明,大言之,可以令人明心見性,入聖超凡;小言之,可以使民改惡遷善,扶世導俗,與國家社會,俱有莫大之關係。”不用說佛法的最上一乘圓頓之理,就舉較為常見的因果來說,世人都可以證驗佛法是如何的勸善懲惡,有補於政治和法律之不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