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產生於人對某種能夠支配人類生命的異己力量的盲目崇拜。這種異己力量,往往是所謂鬼神、靈魂,或某種絕對精神化的物質存在。佛教本是否定有某種獨立的鬼神或靈魂存在的,因為這一切在佛教看來都是因緣和合而生的無常者。佛陀眼中的神靈,如天神,也和人類一樣,受因果律、自然律支配,並沒有獨立存在的實體,也沒有絕對的特權。[1]後來,佛教在適應不同時地的民間需要的演變過程中摻雜了一些神靈和巫術迷信的成分。特別是傳入中國以後,最初當作鬼神方術的一種,成為道術的附庸。[2]研究中國科學技術與文明曆史卓有成就的英國科學家李約瑟先生就曾說過:
對於神,佛教是容許崇拜它們的,但並不認為它們是道德的基礎,也不是永恒幸福的賜予者。後期佛教著手把它所新征服一切地區的原有的神都合並起來,大規模地錄用它們作為佛教信仰的護法神,其結果是有時(也許像在西藏那樣)幾乎完全掩蓋了原來教義的真麵目。[3]
漢代重視佛教之人,或為好黃老之術的楚王英、漢明帝、漢桓帝等上流人物;或為擅長陰陽術數之言的文人學士,如襄楷、張衡之流。[4]這實際上開啟了後來佛法在中國演化過程中因受中國民間信仰的影響而不斷融入各種鬼神迷信觀念的大門。特別是宋元以後,隨著佛教的逐漸式微,這種迷信化日益加重。比如“盂蘭盆會”,原是佛弟子目連為救濟其亡母,依佛所告於每年七月十五日以百味飲食供養十方自恣僧,梁武帝最早在中國舉行此儀式。可是,“到了宋代,便不是以盆供僧,為先亡得度,而是以盆施鬼了。”“後世更有放河燈、焚法船之舉(用紙糊船形,船上糊有鬼卒等)。”[5]至明清以後,佛教末流為求得民間供養,進一步適應民間祈求神靈保護的各種需要,使佛法走向迷信化的深淵。信佛之人對於佛法,隻知其為鬼神之事。[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