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次反基督教運動當中,比較普遍的一種觀點,就是認為傳教士是侵略中國的先鋒隊。他們常常引用的證據,如中法之役法人占據廣州灣,義和拳之役匪人戕殺西教士,結果導致中國喪失領土和主權,等等。李救普認為,這些不平等條約的簽訂,固然與傳教士有關,但是,它畢竟涉及更深層次的國際問題,不是幾個傳教士所能辦到的。況且“基督教乃平民主義,自由立會傳教,本耶穌救靈之心,非奉何國政府所差遣。若謂甘心受人殺戮,博得政府權利,人雖至愚,未必為此,但能令人改惡遷善,雖粉身碎骨亦有所不惜,立誌之高尚,豈局外人所能測度,他國政府借傳教士冤血,苛求賠償之野心,或偽徒借教殃民,容或有之,非傳教士先與他政府,互相為謀,更非傳教士所能逆料”。他以日本為例說,西方各國來中國傳教的同時,也到日本傳教,如今也有七八十年了,並未聽說日本發生教案,更沒有聽說日本因為有外國的傳教士來傳教而喪失了主權。最近侵略中國,以日本二十一條件為最慘,但這並不是日本派了幾個人來華傳教作為先鋒隊所造成的。他說:“來華傳教,若英若美若德法荷葡,既然因傳教,奪中國主權,究竟他如何分配,何以總未見宣布他的罪狀,隻雲傳教士乃侵略中國的先鋒隊,一言能蔽之耶?且基督教專行歐美,雖各國互有興替,未聞以基督教滅國之階梯,有之,則自吾國學界始,不亦奇聞乎?”
李救普的推斷,當然有替來華傳教士極力辯解和推脫罪責之嫌。如果他不首先認清傳教士如何參與了帝國主義列強對中國的侵略活動,包括在各個不平等條約的簽訂過程中傳教士到底擔當了什麽角色,而隻是一味地推脫傳教士的一切罪責,肯定會引起反基督教人士和廣大愛國的中國人更大的反感和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