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國大革命史

第一部分 “民族、國王、法律”。資產階級革命和人民運動(1789—17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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瀕臨財政破產和為貴族階級的對抗所困擾的法國君主製度把生存的希望寄托在召集三級會議上。但是,王權的專製主義原則遭到了左右兩方麵的抨擊:貴族階級主張恢複它所信奉的王國古老政體,以便參加政府;新思想的擁護者則主張國民有權幹預國家行政。對此,王權沒有任何具體的行動綱領。它隻是隨波逐流而不能控製局勢。它步步退讓,終於被卷進了革命。

1789年的大革命是由第三等級中少數資產階級領導的。在各個危機時刻,是城鄉廣大人民支持了革命並推動它向前發展。這些人民群眾有時被人稱為“第四等級”。借助於同人民的聯盟,資產階級迫使王權批準了一部憲法,從而把主要權力掌握在手。資產階級把自己與民族等同起來,主張使國王服從法律的統治。“民族、國王、法律”這種理想的平衡仿佛一度實現了。在1790年7月14日的聯盟節上,整個民族都沉浸在一種名副其實的君主主義**中。人們發出莊嚴的誓言,這誓言把“法國人團結在一起,把法國人同他們的國王團結在一起,以便保衛自由、憲法和法律”。但是,在1790年時,民族主要是指資產階級,隻有資產階級擁有政治權利、經濟實力和知識優勢。

在法律庇護下的民族與國王的團結並不牢固。貴族階級和王朝都在伺機反撲。掌握政權的資產階級既害怕貴族階級的複辟又擔心人民的奮起,它處於進退維穀的境地。1791年6月21日國王的出逃和馬爾斯校場的槍殺導致資產階級分裂為兩派。斐揚派出於對民主的憎恨,加強了憲法的資產階級性質,保留了君主製度,並以此作為抵製人民願望的壁壘;吉倫特派出於對貴族階級和專製主義的仇恨抨擊王權。戰爭一發動,它便毫不遲疑地求助於人民,在它看來,戰爭會使一切困難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