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既存研究的基礎上,何偉亞整合並強調了清王朝在從西藏到蒙古這一廣大地域的特殊政策,特別指出了藏傳佛教格魯派[20]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及清王朝對其有意識的運用(這一點尤為眾多西方學者所讚賞)。他強調,清王朝並不僅僅自視為中國之主,而有著欲為其勢力所及的各種政治文化體係的王中之王的野心,故“以滿清皇室為最高君主的多主製”才是清對其帝國的想象(30頁)。
但他接著暗示在乾隆帝及其臣屬的心目中蒙古各部與不列顛同類,則是一個嚴重的誤讀。據清代政治體製,蒙古各部事務在理藩院(民國時的蒙藏委員會即其機構上的邏輯發展)治下,而英國等的“朝貢”則屬禮部主客司管轄。雖然理藩院到鹹同時期曾一度參與處理西洋方麵的“夷務”,但在乾隆時則不然。何偉亞也許因為乾隆帝在通常接見蒙古王公的熱河接見馬嘎爾尼而產生出這樣的聯想,但這僅僅是個巧合(乾隆帝先已到熱河)而非特意的安排(本應在北京覲見的緬甸使節也與馬嘎爾尼同時到熱河覲見乾隆帝,且何偉亞自己也注意到南掌國(老撾)的使節就曾因乾隆帝先已在熱河而前往覲見之,這兩國都屬主客司的接待範圍)。
更重要的是,何偉亞特別重視的“賓禮”所涉及的對象即是主客司所接待者。周錫瑞已指出何偉亞對《賓禮》中“國家聲教既訖四夷,來賓徼外山海諸國,典之禮部”一句斷句有誤,所以理解有問題。但“典之禮部”在這裏的重要之處還不僅是周所說的禮部一直在收集記錄涉外事件的材料,而是界定禮部主客司職責及“賓禮”本身所涉的範圍,即清《皇朝通典》(卷六十)《賓禮》所說“徼外山海諸國來朝入貢屬於禮部職掌者”。所謂“徼外”,即今日所說的境外。而徼外諸國又進一步分為真正“朝貢”之國和“通市”之國。《大清會典·禮部·主客清吏司》(卷三十九)具體指明:屬於“四裔朝貢之國”的隻有朝鮮、琉球、越南、南掌、蘇祿、緬甸,“餘國則互通市焉”(與此相呼應,這兩類“徼外”國家也都列入清《通典》之《邊防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