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蕪先生前些年曾從白居易的詩中讀出一個“老流氓”的形象,原文筆鋒頗帶感情,不久即引出兩位讀者的反應。北京讀者少華大致同意舒先生的看法,甚至以為“要曆史地評價古人”這個尺度雖“一般不錯”,但有時也令人“感到惶惑”,似不夠高明;廣州讀者譚天則婉轉指出舒先生對白居易的理解有“先入之見”,即過分從“性”的角度看曆史上身份等級不同的男女關係,而忽視了“情”的一麵,蓋身份不同並不必然就無“情”。[1]有意思的是,舒先生與兩位批評者有一個基本見解是共同的,即他們都視白居易的詩為自述的信史,與“實錄”無異。他們三位的歧異之所在,不過對白氏應該怎樣理解、“評價”及“評價”如何而已。
記得少年時便從課本上讀過白居易的《賣炭翁》,那時他常因能“反映被壓迫者的生活”而被視為“偉大”;今忽因也做過“壓迫”人的事而又變得不“偉大”,則詩與詩人的“偉大”與否,端視其與“壓迫”的關係而定,頗有些“功夫在詩外”的味道。這樣一種早年觀念的今日“再生”(雖然換從性平等的視角立論),很能提示評價者自身對曆史上詩與詩人的認識角度。然此非我所欲討論者,我所關注的是,昔人的詩是否即為自述的信史?我們今日怎樣讀古人的詩以及怎樣看曆史上的詩人?我是以史學為專業的,為避免從史學看文學的偏見,以下所引盡量多取以文學名家者的見解或非文學家討論文學的言說。
詩非信史本來似乎已用不著討論,至少史學界的人都不作此觀;以詩證史的取向雖然有人提倡,也有相當成功的示範(如陳寅恪),但這一研究方式需要真正的文史兼通,缺乏這樣修養的一般研史者對此道通常還是敬而遠之的。有意思的是,“詩史”心態在文學界似乎比在史學界更甚,這也有其曆史淵源。自中國古代有“儒林”與“文苑”之分,士人多以死後進入《儒林傳》為目標,結果是純文人在生時也多不能為士林正宗的社交圈子所看重。[2]雖然有文史不分家的古訓,但長期多見史家輕視文家,而反麵的情形便少見。最嚴重的是史家多自以為“良史”皆能文,而能文之人卻未必能修史(鄭樵語)。就連最為“文學”張目的章學誠也在《文史通義》中說“文人之文與著述之文不可同日語”,所以讀書人“恥作文士”是兩千年一貫的風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