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了先於個人經驗的北京形象的,無疑有文學藝術對於北京的形象創造。這永遠是那重重疊疊的經驗描述中最有光澤最具影響力的部分。倘若你由寫北京的作品——尤其京味小說——中發現了北京以其文化力量對於作家創作思維的組織,對於他們的文化選擇、審美選擇的幹預、導引,以至對於從事創造者個人的人格塑造,你不應感到困惑。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且在不覺間發生的。他們創造了“藝術的北京”,自身又或多或少是北京的創造物;在以其精神產品貢獻於北京文化的同時,他們本人也成為了這文化的一部分。
或許,隻有鄉土社會,才能締結這種性質的城與人的精神契約的吧,人與城也才能在如此深的層次上規定與被規定。而“城”在作為鄉土或鄉土的代用品的情況下,才能以這種方式切入、楔入人的生活、精神,使人與其文化認同,乃至在某些方麵同化、分有了它的某種文化性格;人與城才能有如此的融合無間:氣質、風格、調子、“味兒”,等等,像是長在了一起,天生被連成一體的。我因而疑心這種“城與人”正在成為文化遺跡,這種“契約”將成為最後的。現代社會自然會造成新的“城與人”,但那必有別樣形態別種性質。近於一體的城與人,不免使人犧牲了部分獨立性,也因此那關係更屬於“鄉土社會”。
我相信一位現象學美學家所說的,決不隻是藝術家在尋找他的世界,藝術家也在被“世界”這位“尋求作者的永恒的人物”所尋找。“當作者通過作品揭示一個世界時,這就是世界在自我揭示。”〔8〕至少這種說法很有味,所說的恰恰像是我們這會兒正說到的人格化、賦有了某種精神品質的北京這“世界”。
能找到理想的“人”的城想必是自覺幸運的。並非任何一個曆史悠久富含文化的城,都能找到那個人的。他們彼此尋覓,卻交臂失之。北京屬於幸運者,它為自己找到了老舍。同樣幸運的是,老舍也聽到了這大城的召喚,那是北京以其文化魅力對於一個敏於感應的心靈的召喚。從此,北京之於他成為審美創造中經常性的刺激,引發衝動的驅力,靈感的不竭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