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本書,在我,多少出於偶然,是所謂“計劃外項目”。盡管我的寫作通常並無嚴格的設計,但大致的方向總還是有的,比如“知識分子研究”之類。《城與人》的選題不消說發端於關於老舍的碩士論文。但如若不是後來讀到了幾篇令我感興味的當代作品,不大會有機會再返回老舍。這也證明了我的研究、寫作對於對象的依賴程度——我從來不是滿儲了“思想”,隨時準備傾瀉而出;我是必得為對象所觸發,才有話可說的。友人在關於《窗下》的評論中,說到“趙園的思想常常是在與曆史的舊跡碰撞的那一瞬間噴射而出的”,無論能否“噴射”,“碰撞”是絕對必須的。寫散文如是,做學術也如是。十餘年後回頭來讀《城與人》,那筆調竟令我暗自詫異。我由此也體驗著人的生命過程的不可逆。某種寫作狀態、筆墨運用,竟也不可重複,似乎是隻能一次的經曆。在這種意義上,也應當對那對象,對與那對象的“遇合”懷了感激。這番遇合畢竟豐富了我的人生。
這本書雖用了如“北京文化”這樣的大題目,其實更是研究小說的書,因而並未花大氣力於文獻的搜集、梳理——僅此就已足以使之遠離嚴格意義上的“學術”。《明清之際士大夫研究》出版後,有評介文字說那本書是我的“第一本稱得上是嚴格意義的”學術作品,我傾向於認可這說法,盡管也明白為此有必要追問什麽是“學術”。至於北京,此後雖購置了一些有關的書,至今仍關在書櫥裏。回頭來看,未下足夠的文獻功夫即侈談如此大的題目,像是也勇氣可嘉,稍遲幾年就決不至於如此孟浪;即使做類似的題目,也決不會做成這樣子。由此也證明了人生過程之不可逆。事實是,在這本書之後,關於“北京文化”,始終難以“接著說”。寫過幾個片段,終於“片段”而已——又證明了寫作此書在我之為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