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得不使用如“北京文化”一類較大的概念於具體的現象分析,這也是論證中難以避免的語言問題。京味小說所寫,主要為北京的市井文化;至於北京文化的其他方麵,比如學術文化,不能想象成為文學的對象。然而文化價值卻又非因其為“市井”即見低下。市井文化中完全可能含有對於說明中國文化特征極有意義的東西。不論老舍還是當代京味小說作者,在其對北京文化的發掘中,都展示了鄉土中國的重要方麵;具體題材、所描寫生活瑣屑的“小”中,都寓有“大”。藝術創造的特殊要求使他們依賴於個別性,材料的性質與時代思潮卻總是把意向導向廣遠,使其追尋一般、普遍,如民族文化、民族性格,等等。有人談到老舍的滿族氣質和其作品中的滿族文化。我毫不懷疑這種研究的價值,卻以為在老舍開始創作的那個時代,擁有了老舍那種教養的現代知識者,其具體民族意識(如滿族意識)或許比之當代人更為稀薄。至於當代作家,他們的某些作品雖格局顯得狹小,卻憑借自己相對狹小、嚴格的文學選擇,在某個特定方麵(如北京人的生活情趣、審美的人生態度)的開掘中,達到了北京文化的深處。即使分別看來顯得單薄,同時期一批作品在一個方向上的掘進,所達到的,或許是老舍那一代人雖及於卻因判斷失之簡率而未能深入的。這些作品展示的北京文化,有可能是既富於美感又富於意義含量的方麵。
我們不妨抽出幾個側麵聊示一般,看老舍與當代京味小說作者在他們的北京描繪中,提供了哪些北京文化的特征性描寫,以及超出了地域文化的東西。
家族文化
關於京味小說對傳統社會家族文化的發掘及發掘中的優勢與缺欠,上文已多所談及,這裏隻需做一點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