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她”字的文化史:女性新代詞的發明與認同研究

一、與“他”發音相同而又形體略別:“她”字勝“伊”之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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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她”字何以能夠最終獲勝的問題,學界現有的探究甚少。偶有回答,仍不過是將其歸之為劉半農1920年在《“她”字問題》一文中所闡發的那三點理由[1]。筆者以為,劉半農所言的確不無道理,但如果將前述圍繞“她”字論爭的曆史全部納入視野,劉氏那套當時即不能服眾的理由之解釋,就遠遠不夠充分了,甚至還有可能根本沒有抓住問題的關鍵。僅就“她”字戰勝“伊”字一點而論,恐怕最重要的尚不在於“她”字在字形上略同於“他”,而又與之有別的簡明結構,或“表顯女性更為明白”等因素,很可能更重要的卻在於其與“他”字同聲的發音之故。有趣的是,這後一點,最初恰恰是當時一些人(如寒冰等)反對“她”字的重要理由,也是劉半農自己所不能完全滿意“她”字的地方所在。他本人和不少“她”字的擁戴者正是由此“遺憾”出發,建議讀“她”字為tuo、te或 yi音,以示與“他”字發音之別的。前述《婦女共鳴》雜誌的辯護者所謂“伊”字不同於“ta”的發音“何嚐不是其優點”的觀點,也正與此看法一脈相承。

但後來的事實表明,劉半農的此一不同讀音的建議——這個在民國時期語言學界占主導地位、終被國家采納並反複重申的語言規定,以今天的後見之明來看,似乎不僅是“多餘”的,而且很可能是“錯誤”的——這多少具有一點反諷意味。對於白話漢語中極為常用的第三人稱單數詞來說,“同音並稍異其形”,恐怕正是漢語的簡潔傳統、字形表義、可允多字同音的語文特點,以及它們與清末民初時期被激發的現代性之精確分化訴求和現代白話的“言文一致”原則等幾種因素互動作用之後,所形成的一種潛在的製約之果。尤其是民眾日常社會生活中不分性別、普遍常用、長期強勢存在而難以改變的第三人稱單數詞“他”字之既有發音,在這方麵所起到的製約作用,最不能被人所忽視。實際上,“伊”字,還有“彼”、“渠”等其他第三人稱單數代詞之所以顯得“文縐縐”,正是因為在中國絕大多數地區的口語中,那種稱呼第三者的“他”字之固定發音,實在是太普遍、太常用,也太強大了,似乎沒有給其他發音的第三人稱代詞,留下在現代白話文中最終生存下來的任何機會和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