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她”字的文化史:女性新代詞的發明與認同研究

二、“英雌”和“她”: 字詞、性別與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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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時期,男女平等思潮所激發的女性現代自我意識的覺醒,的確帶給人們特別是部分知識女性對於那些傳統漢語裏與“女”有關的字詞,尤其是那些“女”旁漢字的格外敏感。她們對“她”字的不滿,也未嚐不是由對一係列與婦女地位低下、命運不堪相聯係的漢字極端反感和聯想的結果。

據筆者查考,五四前後,不僅有人主張廢棄“妾”和“妓”這等被視作“糟踐”婦女的字[11],還有中學女生公開撰文,主張把當時流行的“婦”字也改為其古異體的“媍”字的。後者的觀點與那些主張廢棄“她”字者,實如出一轍,甚至立論點還要更“高”。

你瞧,有的中學女生竟這樣聲稱,“從前用錯了的字,無須說得,到了今日有些覺悟,就應該改正過來,庶乎社會上的事情漸漸因文字變化,人民的思想也漸漸隨社會革新”,這正是讀書識字者應有的責任所在。而這個“婦”字,竟把婦女的職責僅局限於“拿著掃帚侍候公婆服從丈夫”,這無疑是錯誤的,作為婦人,她起碼還應該同時肩負起有意義的社會責任來。作者極其不滿於“婦”或“媍”字與“夫”字造字之初就已表現出一種男女不平等現象,她抱怨古代那些造字的先輩說:

何以作字時絕不斟酌?作個媍字,說是女的,所以從女;作個夫字,倒不加男旁,不說是從男。好像男子是個主體,女子是附屬的一般。這就是拿人是主體,凡百鳥獸是附屬物做比喻的。

不過對於作者而言,“媍”字盡管仍不如意,但它總算尚能表明“婦女還不是虛生著,也還負得與男子平等的責任”,因此比起“婦”字實在是仍略有改良,終究“意義寬大些”,所以女學生鄭重建議,必須改“婦”為“媍”字,並天真地相信:“當世大家,一定是很讚成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