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人受中等教育”與三軌製中等教育製度的建立
20世紀以前,英國形成了平行的雙軌製教育製度,一軌是為貧民子弟設置的,隻有初等教育,也就是說,對貧民子弟而言,初等教育是終結性教育,它與文法中學互不銜接,基本上不存在升學機會;另一軌是為中產以上階級服務的。既有初等教育,又有中等教育,還可以繼續升讀高等教育。英國的中等教育形式比較單一,主要是文法學校。能夠進入文法中學就讀的隻是少數,這種單一的中等學校嚴重製約了中等教育的發展。
20世紀初,民主化思潮席卷歐洲,保守的英國也不例外,受民主化思潮的影響,工人階級民主意識不斷加強,他們對社會底層兒童僅僅接受終結性的初等教育而沒有機會接受中等教育表示強烈不滿。《1918年教育法》提出把學生離校的年齡提高到14歲,因此對中等教育的需求大大增加,原來數量相對不足的中等學校壓力與日俱增,中等教育的改革便提到議事日程上來。1922年托尼(R.H.Tawney)在《人人受中等教育》一文中提出,要建立適合民主社會的教育製度,讓所有正常兒童在11歲以後從初等或預備學校轉入各類中學。[4]1926年英國《哈多報告》提出了一個適合所有青少年的中等教育的藍圖,並要求通過11歲的選拔性考試進入不同類型的中等學校。1938年英國《斯賓斯報告》提出將英國中等教育擴展為文法中學、現代中學和技術中學,並重申各種類型的中等學校具有平等地位,這對英國中等教育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斯賓斯報告》拓展了《哈多報告》中關於中等教育的概念,三軌製中等教育已經作為理想模式被廣泛地接受。《1944年教育法》出台,進一步明確規定了對所有學生提供免費的中等教育政策,使中等教育成為連接初等教育和繼續教育或高等教育的中間環節,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終於成為相互銜接的整體。所有初等學校畢業生參加“11歲考試”,按其成績、能力和性向分別進入文法中學、技術中學和現代中學。1945年英國工黨上台執政,明確把“人人受中等教育”和“教育機會均等”作為政府努力實現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