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思想上不夠重視,對預防運動損傷的意義認識不足
運動損傷的發生,常與體育教師、教練員和體育鍛煉者對預防運動損傷的意義認識不足,思想上麻痹大意及缺乏預防知識有關。他們多存在著某些片麵認識,認為“小傷小病,關係不大”,平時不重視安全教育,在體育教學、運動訓練和比賽中沒有積極采取各種有效的預防措施。發生運動損傷後,亦不認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訓,因而使傷害事故得不到杜絕。
2. 缺乏合理的準備活動
每項運動之前的準備活動,能夠很快提高中樞神經係統的興奮性,增強各器官係統的功能活動,使人體從相對的靜止狀態轉入緊張的活動狀態。
據有關調查資料分析,不做準備活動就進行激烈的體育運動,易造成肌肉損傷、扭傷。
如果準備活動敷衍了事,或者準備活動內容不得當,或者過量的準備活動都不能使身體功能處於最佳狀態。
缺乏準備活動或準備活動不合理,是造成運動損傷的首位或第二位的原因。
3. 技術上的錯誤
技術動作的錯誤,違反了人體結構功能的特點及運動時的力學原理而造成損傷,這是初次參加運動訓練或學習新動作時發生損傷的主要原因。例如,做前滾翻時,因頭部不正而引起頸部扭傷;排球傳接球時,因手形不正確而引起手指扭挫;投擲時,在上臂外展90°、屈肘90°(甚至肘低於肩)的錯誤姿勢下出手,引起肩臂肌肉拉傷,甚至發生肱骨投擲骨折等。
4. 運動負荷(特別是局部負擔量)過大
安排運動負荷時,沒有充分考慮到鍛煉者的生理特點,運動負荷超過了鍛煉者可以承受的生理負擔量,尤其是局部負擔過大,引起微細損傷的積累而發生勞損,這是專項訓練中造成運動損傷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