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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大學生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課程教學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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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高廳〔2007〕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人事)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7〕26號)和《教育部 人事部 勞動保障部關於積極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學〔2007〕24號)要求,進一步提升高校就業指導服務水平,提高廣大畢業生的就業能力,現將《大學生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課程教學要求》(以下簡稱《教學要求》)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領導。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課程建設是高校人才培養工作和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認真落實國辦發〔2007〕26號文件關於“將就業指導課程納入教學計劃”的要求,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地主管部門要做出明確安排和部署,高校要切實把就業指導課程建設納入人才培養工作,列入就業“一把手”工程,做好相關工作。要將就業指導課程建設和效果列入就業工作評估範圍。

二、明確列入教學計劃。從2008年起提倡所有普通高校開設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課程,並作為公共課納入教學計劃,貫穿學生從入學到畢業的整個培養過程。現階段作為高校必修課或選修課開設,經過3~5年的完善後全部過渡到必修課。各高校要依據自身情況製訂具體教學計劃,分年級設立相應學分,建議本課程安排學時不少於38學時。

三、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建設一支相對穩定、專兼結合、高素質、專業化、職業化的師資隊伍,是保證大學生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課程教學質量的關鍵。要加強就業指導教師培訓,加強實踐鍛煉,提升他們的能力和素質,提高就業指導的水平。就業指導課的專任教師應享受學校教學人員的相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