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理動力理論
博爾丁(Bordin)等人於20世紀60年代提出心理動力理論。該理論起源於精神分析,強調人的內在動力與需要等動態因素的心理作用在個人選擇職業曆程中的重要性。博爾丁等人認為職業是用以滿足個人需要的,如果個人有自由選擇職業的機會,那麽一定會選擇以自我喜好的方式來尋求滿足需要而避免焦慮的職業。
心理動力論起源於心理學的精神分析論,然而弗洛伊德(Freud,1856—1939)雖承認工作對社會的重要性,卻並不特別重視職業方麵的問題,甚至認為工作對個人而言,是一個不愉快但仍需完成的責任。但新弗洛伊德學派十分重視工作的意義,並認為它是滿足需要,促成個人心理發展的要素。將此觀點引用到職業輔導領域者有博爾丁、西格爾(Segal)等人。他們強調人內在動力與需要等動態因素的心理作用在個人選擇職業過程中的重要性,即早期親子互動會影響未來需求層次的建立。換句話說,職業選擇主要是用於滿足早期建立起的需求(約在六歲左右建立),由此稱之為心理動力論(Psychodynamic Approach)。博爾丁等人的心理動力論至今仍在發展。
1.心理動力與職業選擇
博爾丁等人(1963年)認為,職業是用以滿足個人需要的,如果有自由選擇的機會,個體必定會選擇以自我喜好的方式來尋求滿足需要,而避免焦慮的職業。在選擇的過程中,每個人早期經驗所形成的適應體係、需要等人格結構是最重要的心理動力來源。近年來,博爾丁(1984年)更強調好奇、精確、權利、表達、是非價值觀及撫育等自我需求方麵在職業選擇上的功能和作用。
2.“遊戲”的需要
博爾丁(1984年)認為人格與工作或職業生涯的關係在於“遊戲”所扮演的角色。“遊戲”是一種自我表達、自我實現的表現方式,也是一種需要,會刺激個人在尋求自我滿足的職業時,把工作與“遊戲”糅合為一體。在生涯發展過程中,個人人格發展曆程反映了對雙親的認同,若親子雙方交互關係良好,則外在要求與“遊戲”的需要滿足融合在一起,工作即成為愉快、有趣的經驗。否則,工作將變成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