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興趣與職業
一、興趣的含義、分類及特征
興趣是指人們力求認識、掌握、探究某種事物的心理傾向,是一個人對一定的事物所抱的積極態度。它由獲得這方麵的知識在情緒體驗上得到滿足而產生,它和需要相聯係。由生理需要所引起的興趣是暫時的興趣,需要一旦滿足,興趣即消失,它不屬於個性傾向性的範疇,穩定的興趣是後天形成的。
興趣以需要為基礎。需要有精神需要和物質需要,興趣基於精神需要(如對科學、文化知識等)。人們若對某件事物或某項活動感到需要,他就會熱心於接觸、觀察這件事物,積極從事這項活動,並注意探索其奧秘。興趣又與認識和情感相聯係。若對某件事物或某項活動沒有認識,也就不會對它有情感,更不會對它有興趣。反之,認識越深刻,情感越熾烈,興趣也就會越濃厚。
現實生活中,興趣是多種多樣的,大體有三種分類方法。
第一,物質興趣和精神興趣。物質興趣主要指人們對舒適的物質生活,(如衣、食、住、行方麵)的興趣和追求;精神興趣主要指人們對精神生活,(如學習、研究、文學藝術、知識)的興趣和追求。就中學生來說,由於人生觀和世界觀尚未完全形成,無論物質興趣和精神興趣都需要師長進行積極的引導,以防止在物質興趣方麵的畸形發展,在精神興趣方麵的消極發展和追求。
第二,直接興趣和間接興趣。直接興趣是指對活動過程的興趣。例如,有的中學生想象力豐富,富於創造性,喜歡製作各種模型,在製作過程中,全神貫注,表現出濃厚的興趣;間接興趣主要指對活動過程所產生的結果的興趣。有的中學生業餘喜歡繪畫,每當完成一幅畫,他都會對自己取得的成果表現極大興趣。直接興趣和間接興趣是相互聯係、相互促進的,如果沒有直接興趣,製作各種模型的過程就很乏味、枯燥;而沒有間接興趣的支持,也就沒有目標,過程就很難持久下去,因此,隻有把直接興趣和間接興趣有機地結合起來,才能充分發揮一個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才能持之以恒,目標明確,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