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指導(秦小剛版)

第八章 遵紀守法與權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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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就業手續的辦理

高校畢業生就業製度的改革使畢業生選擇職業有了自主權,但高校畢業生的就業需受國家政策、就業法規的指導和製約,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和程序。所謂就業程序是指就業管理部門的工作程序,畢業生的擇業程序和用人單位的招聘程序。了解就業程序,有助於畢業生順利就業。

一、就業管理部門的一般工作程序

(一)分析形勢,製定政策

教育部對年度國民經濟發展和國家重點建設情況開展調查研究,製定相應的政策,從而確定年度的就業工作指導意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央各部委按照有關文件精神製定出本地區、本部門所屬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具體意見,各高等學校根據國家就業方針政策和規定以及學校主管部門文件要求,結合本校畢業生實際情況,製定本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細則。

(二)資源統計和資格審查

畢業生資源統計工作一般在每年的九月份開始進行。資源統計內容包括畢業生畢業專業、姓名、性別、政治麵貌、家庭所在地、培養類別等。資源統計是一項十分重要和嚴肅的工作,既不能有絲毫差錯又不能弄虛作假,凡是屬於國家正式派遣的畢業生都必須是招生時列入國家任務計劃內招收的學生。每年11月、12月,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對畢業生資格進行審查。主要從畢業生德育、智育、體育三方麵審查是否符合畢業條件,對於不符合學校學籍管理有關畢業條款的,給予結業處理(結業生落實到就業單位後同樣可以派遣,隻是派遣證上要注明“結業”字樣)。

(三)就業指導工作

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高校對應屆畢業生進行就業指導,包括思想教育、政策指導和谘詢、形勢分析、信息指導、心理輔導、技術指導等,幫助畢業生根據自身特點和社會職業需求,選擇最能發揮自己才能的職業,全麵、迅速、有效地與工作崗位結合,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和社會價值。現在有很多學校將就業指導列為必修課,從一入學開始,形式也是多樣,如:理論講授、講座、編《就業通訊》和個別指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