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分類是指以工作性質的同一性為基本原則,對社會職業進行的係統劃分與歸類。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在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上,職業分類也不盡相同。
(一)職業分類的國際標準
聯合國《國際標準職業分類》(1986年第二次出版),將職業分為4個層次、8大類、1506個職業項目,總共列出職業1881個。其中,8個大類分別是:
1.專家、技術人員及有關工作者;
2.政府官員和企業經理;
3.事務工作者和有關工作者;
4.銷售工作者;
5.服務工作者;
6.農業、牧業、林業工作者和漁民、獵人;
7.生產和有關工作者、運輸設備操作者和勞動者;
8.不能按職業分類的勞動者。
聯合國的職業分類為各國進行職業分類提供了重要依據。
(二)我國的職業分類
1999年,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將我國職業分為4個層次,包括8個大類,66個中類,413個小類,1838個細類。細類為最小類別,即職業。
表1-1 8個大類
如“幼兒教師”職業在職業分類中的層次排列地位為:第2大類專業技術人員,2-09中類教學人員,2-09-05小類教育科學研究人員,2-09-05-00細類幼兒教師。
更多信息可以查詢相關網站,如“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
職業生涯資料
職業生涯資料
職業的形象表述
1.曙光職業:東方已現亮光,但太陽仍未升起。如職業規劃管理師等。
2.朝陽職業:像一輪紅日冉冉升起。如項目管理師、企業培訓師、人力資源管理師等。
3.如日中天職業:已經充分占據主流位置。如建築設計師、會計、公務員等。
圖1-2 職業的形象表述
4.夕陽職業:處在下降衰退時期的行業。
5.黃昏職業:暮色環繞,從業人數劇減,將退出曆史舞台。如鋼筆修理工、彈棉花工、送煤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