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職業道德簡稱師德,是教師在從事教育勞動時所應遵循的行為規範和必備的品德的總和。它從道義上規定了教師在教育勞動過程中以什麽樣的思想感情、態度和作風待人接物,做好工作,為社會盡職盡責。他是教師行業的特殊道德要求,是調整教師與教師、教師與學生、教師與學校、教師與家長以及教師與其他社會關係的行為準則,是一般社會道德在教師職業中的特殊表現。
職業生涯案例
特別的愛給特別的孩子
圖2-3
這裏有一個關於王老師和“東東”的故事。東東是某園裏一個嚴重智障的孩子,“東東”是小時候父母給他起的愛稱。孩子長得非常帥氣,父親由於工作的繁忙,忽視幼兒早期的治療。然而,日子一天天地過,歲月一年年地長,東東卻沒有表現出多大的進步。沒有學習能力的他總是以一副臉上成天淌著口水、動作遲鈍、不會言語的姿態出現在大家麵前。在和東東的接觸中,王老師發現東東並非真是一塊木訥的“小木頭”,有時他也會流露出渴望與人親近、交往的需求。東東到王老師班上時,她用愛包容了孩子,並主動接過了教育的接力棒。三年中,王老師和班上兩位老師一直盼著東東的改變,每天她們陪著東東玩專門的遊戲,陪他一起重複簡單的對話,聽他說誰也聽不懂的哼哼唧唧……當他有一點點進步,她比誰都高興,會抱抱他摸摸他的頭讓他體會她的喜悅;當他有了些許良好的表現,她會在他有麵前豎起大拇指……她付出了真誠的愛,終於也讓東東學會了愛。東東依然話說不連貫,但隻要每次看到老師走進教室的那一刻,他一定會露出最無邪的笑容,用他零亂卻響亮的掌聲歡迎著老師的出現,以他那最特殊、也最淳樸的方式表達著對老師的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