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很早就表現出對社會環境和社會現象的好奇,並在此基礎之上形成了對社會行為規範的認知。近年來,研究者發現,幼兒對社會環境和社會行為規範的認知,不再是簡單地接受成人的傳遞和要求,隻記住現行社會的行為規範,而已經對社會規則進行主動地接受。同時,我們積極鼓勵幼兒在遊戲過程中,通過與材料和環境的相互作用完成這種認知。
(一)體現幼兒在社會化過程中的主動性和主體性
幼兒在充分了解社會環境以及社會規範的基礎上做出自己的判斷、抉擇,形成自己的見解。社會規範是通過主客體相互建構而形成的。站在個體的角度,這個建構過程就是個體對外部世界的體驗過程,是個體用自己的身心去感受、關注、欣賞、評價外部世界進而形成經驗的過程。它具有主觀能動性,不是對道德認識原封不動地認可和接受,而是自主地感悟和發現,是道德情感的內化。它必然會引起道德認知在一定程度上外顯為幼兒的自主行動。因此,社會認知教育活動要充分體現幼兒的主體地位,營造寬鬆和諧的氛圍,讓幼兒以主動的和創造性的方式參與社會認知教育活動,在主動建構中形成社會道德規範。
(二)鼓勵幼兒與環境、材料產生積極互動
社會認知發展理論強調幼兒在環境適應過程中的主動性。美國的High/Scope(海恩/斯科普)學前課程模式就認為,幼兒主要依靠動作、自主學習、直接作用於環境而獲得經驗。馬圖索夫認為,學校要給學生提供充分的活動和交往的環境,發揮學生的學習自主性,特別是充分利用師幼之間、同伴之間的相互作用,從而對幼兒的社會環境和社會行為規範認知發展產生一定的促進作用。因此,我們在開展社會認知教育活動時,要鼓勵幼兒與環境、材料積極互動,精心選擇和設計社會活動環境,發揮幼兒社會認知的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