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行為規範是指幼兒在社會生活和社會交往中需要了解和掌握的各種行為準則。
人是社會性動物,過著社會化生活。因而,人不可避免地要遵守許多社會上公認的社會行為規則。幼兒是社會“準公民”,教師為了使他們適應未來的社會生活,要引導他們理解和接受基本的社會行為規則,並能自覺遵守。
(一)公共規則
遵守公共惜物規則,如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糧食和水電,保護植物、動物及環境等;遵守公共衛生規則,如不隨地亂扔雜物、不隨地吐痰等;遵守公共交通規則,如走人行道、看紅綠燈等。
(二)集體規則
遵守集體活動的一般規則,如服從集體意見、遵守集體指令、願意為集體服務等;遵守學校活動規則,如保持安靜、不影響他人、會同他人合作、勇於發表意見、注意傾聽他人的意見等。
(三)交往規則
使用禮貌用語;對老師、長輩行鞠躬禮,禮貌待客,禮貌做客;注意傾聽他人說話,不無故打斷他人說話;會合作和謙讓。
(四)基本道德準則
知道別人的和集體的東西不能占為己有;能分清是非;誠實、守信;能糾正自己的缺點和錯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