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幼兒園教師教育基本能力實用手冊

第七章 教育藝術基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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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幼兒園教師的語言藝術

一、幼兒園教師語言的概念

(一)語言與言語

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認為語言屬於集體,是社會約定俗成的一種符號係統,包括語音、句法、詞匯、語法等內容;而言語更多是個人的、偶然的,是個人說出的具體話語,具有靈活性和創造性等特征。

胡明揚認為,“說話”指的是一種社會交際行為,在語言學中“說話”稱為“言語行為”,說出來的“話”稱為“言語”,“言語”是具體的,而“語言”是一種社會交際的工具,是書麵語,是一種抽象的工具,是把具體的思想感情內容統統抽象掉了的語音係統、語匯係統、語法係統和語義係統。

(二)幼兒園教師語言

幼兒園教師語言是幼兒園教師的職業用語,是幼兒園教師在教學活動語境中,針對教學對象——幼兒,為開展教育教學活動而使用的一種專門語言。幼兒園教師語言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幼兒園教師語言包括幼兒園教師的教育語言與教學語言;狹義的幼兒園教師語言隻包括幼兒園教師的教學語言。本文指的是廣義的幼兒園教師語言。

(三)幼兒園教師語言的功能

幼兒園教師語言是發展幼兒語言、讀寫和認知能力的重要因素。幼兒園教師在活動中啟發式的提問可以推動幼兒認知能力的發展。另外,幼兒期是幼兒語言的關鍵期,他們有學習與發展語言的迫切需要,幼兒學習語言的途徑之一就是通過與語言能力較強的人對話,學習他人的語音、詞匯、結構語言的方式等。無疑,幼兒園教師作為語言示範能力更強的人,也是幼兒語言發展的重要力量源泉。

二、幼兒園教師語言的修養

(一)示範性

幼兒期是學習語言、發展智力的關鍵期與最佳時間,此時發展幼兒的語言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時,幼兒喜愛模仿的天性會讓他們自覺或不自覺學習所接觸的人的語言。因此,作為此時的教育者,教師應注重發揮自己語言的示範性及榜樣作用。基於此,教師需要發音準確、吐字清晰、語速得當、音調合適、語言使用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