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遊戲及其特征
(一)什麽是遊戲
遊戲是一種易於觀察但難以定義的現象,要想找到一個大家共同認可的精確的概念很難。近幾十年來,隨著對遊戲理論和實踐的研究不斷深入,許多專家學者普遍認為,無論人們怎樣界定遊戲,重要的是應抓住遊戲的基本因素、特征進行研究和探討。
幼兒遊戲是幼兒借助對現實的認知、理解,在假想的情境中模仿與再造成人的實踐活動,是幼兒內部動機驅使的感知與操作活動。
1.遊戲是幼兒的基本活動
玩是幼兒的天性,遊戲是幼兒的溝通方式。
事實上,幼兒幾乎無時無刻不在遊戲。遊戲是處於身體和心理上各種機能仍未成熟階段的幼兒的主要活動,是他們“最根本的生活現象”。在幼兒的一日生活中,除了飲食、睡眠、盥洗等日常生活活動之外,幾乎都在遊戲,甚至有的幼兒在吃飯、洗手時也在遊戲。遊戲占據著幼兒生活的大部分時間,幾乎成為其生活的全部,可以說,幼兒的生活是以遊戲為中心的。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明確指出:幼兒園應當“以遊戲為基本活動”。
2.遊戲是幼兒的基本權利
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和發展,人們對於幼兒遊戲的意義和作用的認識也在不斷深化和提高。承認遊戲是幼兒身心發展的需要並保障這種需要的滿足,使之成為幼兒的基本社會權利,已經成為人類文明進步的標誌和現代社會發展的趨勢。一些著名的關於兒童福利的國際立法如《兒童權利宣言》《兒童權利公約》,都把遊戲與娛樂規定為兒童的基本社會權利之一。
《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都明確指出,遊戲是對學前兒童進行全麵發展教育的重要形式。因此,要使學前兒童身心全麵、健康、協調地發展,必須保障學前兒童遊戲的權利,使遊戲真正成為學前兒童的基本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