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方法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教學方法可以將教學原則包括進去,比如把理論聯係實際、啟發式等稱為教學方法;或者將教學組織形式包括進去,如將上課、小組教學等稱為教學方法。狹義的教學方法則是指在教學過程中,教師和學生為實現教學目標、完成教學任務而采取的教與學相互作用的活動方式的總稱,包括教師教授方法和教師指導學生學習的方法。
教學方法是為實現教學目的服務的,教學方法選擇是否妥當,直接關係到教學工作的效率的高低與效果的好壞。因此,每位幼兒園教師都必須重視教學方法的選擇和運用。但古今中外教學方法甚多,在一節活動中,到底選擇哪種或哪幾種教學方法呢?選擇的依據是什麽?
一、選擇教學方法考量的因素
(一)教學任務
選擇教學方法時,首先要考量“教學任務”這個因素,即根據教學任務的不同選擇不同的教學方法。比如,教學任務是使幼兒獲得概念性知識,一般選擇講解法;教學任務是讓幼兒知道一些現象、感性認識一些事物等,一般選擇演示法、談話法、觀察法等;教學任務是以發展智力為主的,一般選擇引導發現法、嚐試法、討論法比較合適。
(二)領域內容
選擇教學方法要考量“領域內容”這個因素,即根據領域內容的不同選擇不同的教學方法。比如,教授科學領域的內容時,一般選擇演示法、操作法、實驗法;教授語言領域的內容時,則常常選擇講授法、講述法、閱讀法、談話法等。
(三)幼兒
選擇教學方法要考量學習主體幼兒這個重要因素,即根據幼兒的年齡特征、認知水平、現實狀態等選擇教學方法。比如,小班教學時常常用談話法、講述法、遊戲法;中、大班教學時一般會用實驗法、講解法、討論法、引導發現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