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當今社會的人們來說,“環境”一詞並不陌生,這是因為人們的環保意識越來越強,而且環境既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又是人類進步和發展的條件。按照性質和作用的不同,環境可分為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自然環境是指直接或間接影響人類身心發展的自然界,如空氣、土壤、水、森林、草原、野生動物等;社會環境是指人類在自然環境的基礎上創造和積累的物質文化、精神文化和社會關係的總和,如人所處的政治、經濟、文化環境,以及家庭、學校、社會實踐環境等。從心理學角度看,環境還可分為外環境和內環境。外環境是指個人身體之外的客觀環境;內環境即個人身體內部的運動和變化。[1]
幼兒園環境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上,幼兒園環境是指幼兒園內幼兒身心發展所必須具備的一切物質條件和精神條件的總和。物質環境主要指幼兒園的場地、設備等;精神環境即人文環境,如師幼關係是否融洽、教師之間是否合作、園所製度是否規範等。廣義上,幼兒園環境除了包括園內的小環境,涉及上述物質層麵和精神層麵的內容外,還包括與幼兒園教育相關的園外家庭、社會和自然的大環境。通常情況下所講的幼兒園環境一般指幼兒園內的小環境,即狹義的幼兒園環境。《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指出,“環境是重要的教育資源,應通過環境的創設和利用,有效地促進幼兒的發展”“幼兒園的空間、設施、活動材料和常規要求等應有利於引發、支持幼兒的遊戲和各種探索活動,有利於引發、支持幼兒與周圍環境之間積極的相互作用”。現代教育理論認為,遺傳、環境和教育是決定人的身心發展的基本要素。其中,遺傳因素是人的身心發展的可能性條件,教育因素是人的身心發展的推動力,環境因素是促進人的身心發展的現實性條件。皮亞傑的認知發展理論也認為,幼兒是通過與環境中的人和事物相互作用而獲得知識和形成概念的。幼兒在環境中通過自身的活動,獲得了應付環境變化的方式和能力,幼兒就是在與環境的互動中發展起來的。新實行的《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中提到,要理解幼兒的學習方式和特點,要珍視遊戲和生活的獨特價值,要為幼兒創設豐富多彩的教育環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滿足幼兒在環境中自我成長。因此,幼兒園應該創設一個正麵的、積極的育人環境,使幼兒在良好的環境中得到全麵和諧的發展。幼兒最初是通過與環境的相互作用來實現對周圍事物的感知的,幼兒對環境具有極強的依賴性。幼兒園環境及幼兒園周圍可以利用的環境是幼兒教育中的寶貴資源,是幼兒與幼兒之間、幼兒與成人之間、幼兒與物質材料之間互動的關鍵因素。所以說,幼兒園環境不僅起到美的裝飾作用,也不僅是各種硬件設備的羅列與堆砌,而且是與日常教育相互依賴、相互包容和相互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