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晨間體育活動開始了,活動前老師提出要求:所有小朋友必須在指定的區域玩遊戲,玩皮球的小朋友在塑料跑道上玩,跳繩的小朋友在中間玩,不可以跑到別人的區域玩。活動開始了,孩子們根據自己的喜好選擇了器械,開始玩遊戲。老師有事離開了一會兒,一回來就發現孩子們不僅沒有在規定的區域玩,甚至有了打鬧行為,一會兒爭搶器械,一會兒又是告狀,“老師,他剛才撞到我了”“老師,那是我的皮球,他搶走了”。一眼望去都是孩子們無休止的瘋跑、打鬧,孩子們亂成一團,怎麽叫停都停不下來。
《幼兒園工作規程》中指出幼兒園的主要任務是“實行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幼兒實施體、智、德、美全麵發展的教育,促進其身心和諧發展”。《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總則部分指出:“幼兒園應為幼兒提供健康、豐富的生活和活動環境,滿足他們多方麵發展的需要,使他們在快樂的童年生活中獲得有益於身心發展的經驗。”《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在健康領域的指導要點中也指出:幼兒園要根據幼兒的特點組織生動有趣、形式多樣的體育活動,吸引幼兒主動參與。這些精神和要求都表明,幼兒園必須十分重視開展體育活動。然而,現階段我國學前教育的實際工作中,普遍存在忽視幼兒體育活動的現象。體育活動在幼兒園教學中的地位薄弱,一是由於教師觀念所致,思想上沒有認識到體育活動對幼兒發展的意義;二是物質條件的限製,有些教師意識到了體育活動的重要性,但是出於資金、場地等條件的局限,體育活動沒有得到充分實施。
幼兒期是人身心發展的關鍵期,此階段幼兒身體生長發育迅速、新陳代謝旺盛,從醫學角度來看,開展適宜的體育活動可以提高幼兒心髒的工作能力,加快血液循環,增大肺活量,使大腦皮層興奮達到最高點。而且,體育活動還可以培養幼兒持之以恒、與人合作、勇敢等品質。因此,幼兒園要重視體育活動的開展。除了思想上的重視以外,教師還應該學會指導體育活動,使其最大限度地發揮促進幼兒發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