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課程的概念
(一)什麽是課程
1.課程沒有統一的標準化定義
關於課程的定義,可謂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因為不同的教育思想、教育理論或不同的教育視角與側重點,對課程的認識與理解都不同。如重視靜態的學科知識傳授的教育流派,視課程為“學校所有學科的總和或指某一門學科”;而重視學習者的經驗或體驗的教育流派,則認為課程是“兒童在教師指導下所獲得的一切經驗。”再如,側重教育目標的話,就把課程作為教育要達到的一組行為目標或預期的學習結果;側重教育內容的話,則把課程定義為組織起來的教育內容;而側重教育過程的話,課程就被定義為學習的進程或學習的過程與經曆。
不同的課程理論在從不同的角度闡釋課程定義時,雖然各有特點,但也難免不帶上各自的局限性。如把“課程作為學科”,這雖然與人們頭腦中的常識很吻合(這也是為什麽一提到課程,自然都會聯想到中小學的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的原因),但這一定義難以適用於不同教育機構的課程。還由於以學科內容為中心,使課程易忽視學習者在課程中的地位,忽視學習者個人的經驗與學習特點等;而把“課程作為學習者的經驗或體驗”,雖然糾正了課程中隻見知識不見兒童的現象,但卻多少會存在著忽略係統知識在兒童發展中的意義的傾向。
2.課程是一個發展著的概念
課程定義除了上述的多樣化特點之外,發展性也是其重要特點之一。隨著社會的發展與進步,隨著教育思想的發展和教育實踐的不斷深化,課程概念也隨之動態地變化,不斷地深化與豐富。如隨著以人為本、終身教育理念的普及,從根本上影響了全世界的教育價值取向,極大地擴展和升華了人們對教育、特別是對學校教育的認識——教育不再局限於傳授知識技能,學校不再是分發碎片式知識的地方。為每一個學生奠定終身學習與發展的基礎,培養健全的心靈與人格,成為學校教育的目標與追求。在此背景下,課程的內涵也隨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從學科中心到強調學習者在課程中的地位;從僅強調知識傳授到重視學習者的情感、態度、經驗、差異等;從隻重視教師講授到主張多樣化的互動式、體驗式教學;從隻強調課堂教學到重視校內外環境的整合;從隻強調預設課程、顯性課程到關注生成課程(隨教育情境變化而動態形成的課程)、隱性課程(如校園文化、人際關係、教師的素質與行為等)的潛在影響……總之,對課程的認識從狹義的理解逐步轉變到更加廣義的理解,從片麵的、局限的、表層的、機械的理解,轉變到更加全麵的、整體的、深遠的、人本的理解。基於此,對課程的定義也就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共識。如大多數課程研究者基本認同“課程係指在教師指導之下出現的學習者學習活動的總體。”[1]這裏的教師指導不僅包括課堂裏的直接的、學業的、顯性的指導,還包括課堂外的所有間接的、道德人格的、隱性的指導;學習者的學習活動不僅包括課表上指定的學科學習活動,還包括學生個人或群體自發的學習活動或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