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腦風暴】
每年開學前,某園各班教師都要帶領幼兒動手布置活動室的牆壁,然後由園長、保教主任進行評價指導。由於教師們的審美情趣、藝術特長和操作能力各不相同,他們的作品也往往千差萬別,水平各異。檢查評估時,園長、保教主任品頭論足、指手畫腳,而教師則處於被檢查、被評價的消極地位。當評價者與被評價者意見不一致時,有的教師據理力爭,千方百計地解釋、說明;有的教師雖一聲不吭,但對評價也不滿意,事後不願按上級的意見修改;更多的教師為了讓領導滿意,獨立承擔起了重新製作的任務,這使本應讓師生共同參與的教育過程,變成了教師一方的“專利”。[11]
你讚成哪些教師的做法?為什麽?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以下簡稱《綱要》)在第四部分“教育活動評價”中專門指出,教育評價是幼兒園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教師應自覺地運用評價手段,了解教育活動對幼兒發展的適宜性和有效性,以利調整、改進工作,提高教育質量。
一、幼兒園教育活動評價結果的運用
(一)科學總結、分析評價結果,采用合適方式進行反饋
在教育活動評價結束後,進入評價反饋階段時,要對評價結果予以重視,首先要對評價結果進行科學總結、分析,然後結合被評價者情況,充分、合理運用和解釋評價結果。在反饋評價結果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合適的反饋方式反饋給相關人員。有些反饋適合告知被評價者,有些可以通過有關管理人員或相關人員轉告給被評價者。
例如,對教師開展教育活動情況的評價結果可以反饋給教師本人,以便教師了解自己的工作情況,揚長補短。對在活動中幼兒的表現情況的評價結果也要及時反饋給教師和家長,如果是教師自己對幼兒在活動中的表現評價也要反饋給本班的其他教師、園領導和家長,以便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因人施教。如果發現幼兒有某方麵的生理發展問題,要及時告知,讓家長采取進一步措施。如果通過活動評價,發現幼兒在某些活動中某些方麵的發展有延緩、缺失現象,要及時采取相關措施,改進教育教學活動,促進幼兒更好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