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幼兒教師的語文素養

第一課 文學作品的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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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識文學

文學,是一個大家都不陌生的概念。從《荷馬史詩》到《哈姆雷特》,從《詩經》《楚辭》到《紅樓夢》等,古今中外流傳千古的文學名作數不勝數。那麽,對文學的概念該如何界定呢?

(一)什麽是文學

古今中外對文學概念的界定豐富多樣,無法統一。直到今天,我們也無法為文學下一個精確的定義。通常意義上,文學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1.廣義的文學

廣義的文學是指一切口頭或書麵語言行為及作品的統稱。包括今天所謂的文學、政治、哲學、曆史、宗教等一般文化形態。近代大學者章炳麟就寫道:“文學者,以有文字著於竹帛,故謂之文;論其法式,謂之文學。” 古今中外都曾把一切用文字書寫的書籍文獻統稱為文學。

2.狹義文學

狹義的文學是指用語言文字塑造形象以反映社會生活、表達思想感情的藝術,故又稱“語言藝術”。中國魏晉南北朝時期,曾將文學分為韻文和散文兩大類,現代通常分為詩歌、散文、小說、戲劇等體裁。在各種體裁中又有多種樣式。

文學作為一種活動,是由作品、作家、世界和讀者四個因素組成。文學活動的四要素中,較之世界、作者、作品,讀者的重要性逐漸凸顯了出來。一部作品往往通過曆代讀者的閱讀不斷得到新生,煥發出新的光彩。

馬原在他的《細讀經典》裏說,小說裏有你需要的所有東西——哲學;信仰;藝術;曆史;神學……你作為一個人,你的日常的精神需要它會滿足供應。隻讀小說,讀懂讀透,同樣可以讓你受益,同樣讓你豐富,同樣啟智開竅。隻要掌握了正確的閱讀方法,每個人都是有慧根的讀者。

文學超現實而卻不能離現實,它所創造的世界盡管有時是理想的,卻不能不有現實世界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