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的概念及特點
通知是適用於批轉下級機關、轉發上級機關和不隸屬機關、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的公文。通知的特點有三:一是應用廣泛,使用頻率高;二是內容單純,行文簡便;三是具有執行性。
二、通知的種類及寫法
通知的類型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發布、批轉性通知。適用於發布本機關擬製的文件;批轉下級機關的文件;轉發上級、同級和不相隸屬機關的文件。如《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5]52號)。
此類通知的標題與其他公文標題不同,其基本格式是:發文機關+關於印發(批轉、轉發)+被印發(批轉、轉發)文件名稱+文種。批轉或轉發性通知的標題比較長,轉發或批轉的公文如果經多個部門轉發,標題中就會出現多個“關於”“轉發”和“通知的通知”等重複字樣,因此發布、批轉性通知的標題寫作可省略中間過渡的轉發文機關,隻保留公文的首發機關和被發文及發文的文種。如“××鐵路分局關於轉發《××鐵路局關於轉發鐵道部關於〈直通旅客列車晚點通報辦法〉的通知》的通知”可改寫為:“轉發鐵道部《環宇直通旅客列車晚點通報辦法》的通知”。
此類通知的正文一般由“發文決定”和對主送機關“提出要求”兩部分內容組成。被印發批轉、轉發的文件不是附件通知,被印發、批轉、轉發的文件與印發性、批轉性、轉發性的通知屬於同一個文件的兩個組成部分,缺一不可,是複體行文,因此不視為通知的附件。附件欄上也不必標示其名稱,被印發、批轉、轉發的文件也不必標示“附件”二字。
(二)指示性通知。用於向下級機關布置工作或對某種事項作出具體規定,指示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驟。此類通知的標題由發文單位、事由(緊急、補充、聯合、重要)、文種構成。正文由通知緣由、事項和具體要求三部分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