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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節 求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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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求職信的概念

求職信又稱“自薦信”或“自薦書”,是求職人向用人單位介紹自己情況以求錄用的專用性文書。其主要內容是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和工作能力,以使用人單位對自己有個初步了解。如何讓求職者的才能、活力在瞬間吸引住用人單位挑剔的眼光,求職信極其關鍵。

二、格式與寫法

求職信通常由標題、稱謂、正文、致敬語、落款、附件等組成。

(一)標題。頂部首行正中寫標題,字體稍大。一般用“自薦信”“求職信”“應聘信”字樣作為標題,還可以把它單獨作為封麵。標題是自薦信的標誌,要求醒目、簡潔、莊重。

(二)稱謂。標題之下另起一行頂格寫,這是對主送單位或收件人的稱呼語。可直接寫上單位名稱,也可用“尊敬的”加以修飾,後以領導職務或統稱“領導”落筆。

(三)正文。稱謂之下另起一行空兩格開始行文。正文是求職信的核心,開語應向對方表示問候致意。主體部分一般包括簡介、自薦目的、條件展示、願望決心和結束語五項內容。

1.簡介。包括自薦人姓名、文化程度、校係專業、家庭住址、任職情況等要素,要針對自薦目的作簡單說明,無須冗長煩瑣。

2.自薦目的。要寫清信息來源,求職意向、承擔工作目標等項目,要寫得明確具體,但要把握分寸、簡明扼要,既不能要求過高又不能模棱兩可。

3.條件展示。主要應寫清自己的才能和特長,如果是應聘某一職位,則是針對這一職位的特點和要求,有主有次地介紹自己如何有能力勝任,一般包括政治表現、學習活動、特殊技能等方麵內容。

4.願望決心。該部分既要簡單闡述你對單位的認識,以拉近與用人單位的距離,增強親和力,同時又要表達你對進入公司或對某一職位需求的迫切程度。